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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4-0003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在建公路工程年度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10-20 浏览次数: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在建公路工程年度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质监局:

为全面加强我市在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合同造价管理、检测、监理行业管理和质安文化进工地工作,根据我局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在建公路工程年度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造价管理、试验检测、监理工作,指挥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及质安文化进工地等方面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11月份,具体检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高速公路(其中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灵昆至阁巷段工程与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执法大检查项目相结合)和普通国省道公路。

四、检查人员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处室、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相关科室及部分县(市、区)质监站人员组成。分施工质量组、安全生产组、合同造价组、监理管理组、试验检测组、质安文化组6个小组开展工作(具体人员及分工另行通知)。

五、检查方法

听取各建设指挥部、监理办、项目部的自查情况书面汇报,抽查工程现场,检查内业资料,并现场进行反馈与交流。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执法大检查,抓紧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按照附件1、2、3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试验检测管理、监理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先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按检查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自查报告。各参建单位的自查报告中应包含《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11〕1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2012〕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2013〕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2014〕156号)、《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交〔2015〕59号)等文件落实情况的专题说明。

(二)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自查报告由建设单位统一汇总,于10月25日前报我局。检查前要求指挥部对全线单位工程自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对桥梁预应力、隧道锚杆、结构物钢筋保护层厚度、中间交工检测等指标进行汇总形成台账。

(三)建设单位和各监理办要将项目和各标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梳理,在大检查开始时向检查组作情况汇报。

七、其他

(一)参检项目参建各方须按本次执法大检查办法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及时报我局。

(二)本次执法大检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会务安排应厉行节约,参检人员要严格自觉执行。

(三)各县(市、区)质监站所抽调质监人员的住宿费、餐费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统一安排(联系人:潘智勇、余杰,传真:86705590)。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17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瓯江口、

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交投集团,龙丽温高速温州段指挥部。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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