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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温州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10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市政交通局,市港航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局:

  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浙交〔2017〕1号)、《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7〕6号)和省、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交通运输组织平稳有序、畅通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春运新特点

  (一)节前客流叠加明显。据预测,2017年春运全市公路、水路总客运量将达1730万人次左右(不含出租车、城市公交),其中:公路客运1655万人次,水路客运73.8万人次,总量依然很大。今年春运比上年提前11天,春运伊始即逢大中专院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

  (二)自驾出行车辆增多。今年仅市区就增加小汽车近9万辆,加上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返乡、探亲和旅游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和服务保障要求更高。

  (三)天气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我市冷空气较频繁,雾霾天气偏多,有阶段性的寒冷和冰冻天气出现,春运运力组织和安全保障工作难度加大。

  (四)交通组织难度增大。目前,温州火车南站和龙湾国际机场周边交通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旅客出站进站势必受到影响。加上受今年“莫兰蒂”“鲇鱼”等台风影响,我市农村公路受损严重,导致交通组织难度增大,运输安全问题更加突出。

  二、确保春运工作规范有序

  (一)科学合理地安排运力。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科学预测和合理制订运输方案,千方百计增加运力,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在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努力增加客运班线、客运班次,满足旅客出行需求。特别要加大乡村巴士运力的投入,方便农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

  要进一步强化道路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运输企业要主动与铁路、民航等企业加强联系和对接工作,合理安排城市公交班次和出租车运力与火车站、码头、机场等客运枢纽的有机衔接,尽量与站内未班次时间保持一致,努力方便旅客出行。

  (二)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要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预案的内容要全面、具体,明确。要备好备足应急物资、车辆、食品、药品、油料和清障除雪设备等物资和各类应急队伍要准备到位。实行实名制的客运站要提前谋划,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和晚点情况。市港航局、市运管局要组织抽查一个预案对预案内容和启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市公路局要抽查一处应急物资储备点,检查储备物资品类是否合适、数量是否充足、调度机制是否可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要组织要抽查一个预案对预案内容和启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并抽查一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各地、各单位要将抽查预案和抽查应急物资储备点情况在1月12日前报市局春运办。

  (三)严密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传送机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易冻临水临崖路段在冰雪天气下的应急准备工作,尽量降低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防止造成大面积拥堵。泰顺、文成、永嘉等地的山区和洞头沿海道路以及航运航道,遇到恶劣天气安全不能保障的,该封道的要坚决封道,该停航的要坚决停航。

  (四)妥善处置好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要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机场、码头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置,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三、扎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一)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制度,确保实现“平安春运”,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认真开展部门督查和企业自查活动,进一步突出四大重点。一是投入春运的站场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二是事故多发地段和山区道路尤其是临水临崖路段;三是桥梁隧道;四是航道、航标和渡口,尤其是乡镇渡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各单位要层层上报排查出的前十大安全隐患,并接受监督检查。

  (三)切实加强运行监管。要全面排查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两不管、三不管”的监管空白和盲区,落实监管责任,堵上监管漏洞,做到监管“全覆盖”。要层层上报排查出的监管空白,实行“零报告”制度。要重点抓好乘客进站检查,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实名购票、乘车制度,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抓好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客运船舶等进出站检查,严禁旅客超员;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包车客运备案制度;要加强对易塌方路段的监测,加强对山区和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等制度;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控,杜绝轮渡、船舶超载和“三无”船舶营运等重大安全隐患。

  (四)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要严厉查处不严格执行长途客车接驳运输制度以及未取得接驳运输证违规上路行驶的客车和企业。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查非法营运车辆(船)、人员,严厉打击黑车组客、站外组客、非法客运、轮船超载等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层层上报十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努力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方便群众购票。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要加强信息公布,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公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合理引导旅客预期。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联网售票服务,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增设专门窗口,方便学生、务工人员购票。

  (二)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完善服务功能,扩充候车、船场所,做好防滑、防冻工作。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要加强路网监测和道路养护,充分发挥ETC系统功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备设施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丰富主题服务活动。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向务工人员提供订票、包机、包车等方面的服务,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要加强与共青团组织的联系,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火车站、机场、道路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四)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趁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接受监督。

  五、强化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201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董庆华局长为组长,蒋理江、张银华、邱向真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港航局林兴奇、市公路局连真毅、市运管局吴光福、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周建华以及局办公室、人事处、运输处、安全处、建设处、财务处、交邮工会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处,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春运组织、协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黄剑波为主任,徐和光、杨长中、曹立中、项庆明、徐明武为副主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并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财、物要给予大力支持和优先安排,切实加强春运工作保障。

  (二)加强春运值班值守。完善和落实春运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每天要报送情况,无事报平安,遇到重大特殊情况时,要实行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单位于1月12日前将相关领导和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春运值班表报市局春运办(联系电话:0577-88860366、0577-88861262,传真号码:88860381,QQ:1029928551)。

  (三)进一步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特别是要完善“温州行”服务系统、交运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动态信息,有针对性的引导旅客错峰出行,减少高峰出行压力。要依托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服务监督电话和网络,畅通意见反映和投诉举报的渠道,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解决。要注意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做好春运工作信息报送和总结。要做好春运工作动态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春运信息报送纪律,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具体规定另行通知)。春运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总结工作,及时上报春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典型事例,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深化工作机制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春运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单位要于2月22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市局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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