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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4 14: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管理中心

中心各处室、机关党委: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176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中心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17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2019年度考核对象为各处室、机关党委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年度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突出工作绩效和业务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本职工作目标、专项工作目标和作风纪律建设目标等方面内容。

三、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被中心以上效能通报的不得评为优秀。

四、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般干部职工考核等次由各处室、机关党委结合2019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予以推荐,报中心领导班子确定;中层干部考核等次由中心领导班子确定。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全面客观地总结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二)各处室、机关党委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正确把握优秀、不合格、不定档、不参加考核的原则界限,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考核等次,保证考核质量。并认真填报《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名册表》。

(三)请各处室、机关党委在2019年12月27日前,将《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名册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中心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林健尔,0577-89591870。


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