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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关注|厦门海事局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发布日期:2019-12-26 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海事微信公众号

       12月24日,厦门海事局在厦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介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相关工作,并正式对外发布《国内航行船舶证》。

       本次新闻发布会共吸引了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福建电视台、厦门电视台在内的20余家中央驻厦及地方新闻媒体参加。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宗泽、福建海事局法规处处长康加赐、厦门海事局局长陈传全、厦门海事局副局长郭志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航运公司代表共40余人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会上,陈传全局长首先介绍了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的历史背景、具体内容、试点船舶范围、办理流程等。随后,李宗泽副秘书长介绍改革在厦门试点的重要意义。

        当天下午,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向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的“鹭江7号”和爱联(厦门)石化有限公司的“海供167”签发了首批两本《国内航行船舶证》。 

        No.1

        改革内容

       具体来说,此次改革包含两个“合一”。

       一是船舶证书的“多合一”。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

        二是船舶证书申办流程的“合一”。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政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改革,可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

        No.2

        改革的关键数字

        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申请人由原来办六本证书至少跑四趟海事政务中心变成享受“最多跑一趟”服务。

         No.3

        改革预期成效

        粗略计算,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五万元。

        正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李宏印副局长评价:在优化营商环境与建设交通强国的大背景下,这项试点工作对海事部门而言是监管服务的提速增效,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是运营投资的减负增效,是双赢;试点工作可以理解为我们海事管理体制内对政务服务制度的一场改革,唱响海事系统“减证便民”最强音,实质上,是敢于突破执政理念的革新。该项工作的试点落地,是海事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为推进交通强国战略提供了“海事方案”,书写了划时代的新篇章。

        正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李宏印副局长评价:在优化营商环境与建设交通强国的大背景下,这项试点工作对海事部门而言是监管服务的提速增效,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是运营投资的减负增效,是双赢;试点工作可以理解为我们海事管理体制内对政务服务制度的一场改革,唱响海事系统“减证便民”最强音,实质上,是敢于突破执政理念的革新。该项工作的试点落地,是海事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为推进交通强国战略提供了“海事方案”,书写了划时代的新篇章。

        厦门海事人将不辱使命,认真推进改革相关工作,在实现船舶证书“一纸化”的基础上,为未来“运—检—航”船舶证书审批体制融合积累经验,推动服务理念不断创新;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多“厦门经验”,为建设交通强国贡献“厦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