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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0-0000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13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有关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欢乐平安祥和过节,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单位要充分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本地区客流情况和春运期间运输特点,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监管,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细化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岁末年初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监督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治理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瘤疾。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把持证人员上岗关,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要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四类重点船舶”、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港口危化品作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站外组客、“黑车”、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逾期未检车辆投入春运,严禁有严重交通违章记录或发生过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参加春运,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督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局将组成由局领导带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港航管理中心、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和局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的督查组(督查组分工另行下发)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轨道交通运营、“两客一危”企业、港口企业、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要组织相应检查组,开展全方位的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在检查完成后,及时将督查情况于1月21日前书面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联系人:高有千,电话88860365。

四、强化应急保障,做好值守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应急保障工作,落实预案,确保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应急装备技术状况良好、应急队伍到岗到位;要加强节日值守和事故专报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妥善处置各类生产安全异常情况和突发生产安全事件。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办。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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