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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0-0008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1-20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2019年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建设交通强国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狠抓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大干交通、干大交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指示精神,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推进法治交通部门建设。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局长为组长的法治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建立法制工作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工作。印发了2019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分工,分解了省厅法治交通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细则,突出强化对下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服务”的能力。制定了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和涉企柔性执法工作方案,共梳理出列入清单55个事项轻微违法行为,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四是实施政务公开,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按照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推进交通运输政务公开信息化,按时更新“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新举措,推动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向部门优化办理延伸,推进交通领域从传统支付向移动支付转变,数字转型取得有新成效。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决策相结合的程序和机制,全面落实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建立交通法律顾问库,完善法律顾问网络,制定法律顾问联合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外援参谋作用。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及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共制定了5项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向市司法局进行了备案。同时,开展了多项规范性专项清理工作,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是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制定2019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交通与法同行”等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印制了《2019年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三项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直属执法单位贯彻实施。制订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按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上报法制审核人员名单。二是进一步梳理权力事项清单和执法裁量基准。根据省厅要求,全面修编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监管清单,通过多轮次地梳理和征求意见,共梳理了全市交通运输许可权力事项36大项77小项、行政处罚832项(其中温州特有事项8项<轨道交通>)、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事项30项。三是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监管”要求和浙江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部署,在龙湾区列入试点的基础上,于8月底全面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此外,今年全市交通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324件,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自7月挂牌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88起,罚没金额1103.203万元,执法工作得到了很好的延续。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法治部门建设工作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载体、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2020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推向深入。

(一)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计划年初制定《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表》,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同时修订《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和《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编制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交通轨道法治长廊”普法宣传活动。开发运用“交通运输法治在线”APP,将其作为全市交通系统法制普法宣教载体,打造行业普法品牌。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施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构建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法制审核员培训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改革后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细化梳理事项目录,明确法制审核人员职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控裁量随意性。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充分发挥评查结果的应用,探索“人工智能”系统嵌入辅助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提高交通系统执法案卷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按照统一要求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外观统一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配备,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执法水平,打造样本做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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