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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0-0022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道 路 运 输 证 注 销 公 示

发布日期:2020-12-01 11:37 访问次数:

经核查,下列业户《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经过期。为做好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保证证件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

公告期满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证件,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业户名称

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止

浙CE9602

自卸货车

乐清翁垟建筑垃圾运输有限公司

2020-11-17 12:00:00

浙CE9053

自卸货车

乐清翁垟建筑垃圾运输有限公司

2020-11-17 12:00:00

联系电话:0577-61882328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