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星期日)下午,公运执法三队接到市长热线,投诉浙C.T0633出租车驾驶员无健康码从事经营,要求24小时回复。公运执法三队接到该投诉件后,快速作出行动,冯军主任立即赶到单位,通过GPS对该车进行定位查找,通过公司联系到当班驾驶员,让其立即停止营运并到温州公运三队接受调查。
执法人员首先对驾驶员进行生理体温测量,额头温度为36.3℃属于正常。询问得知,驾驶员最近一直在温州市区从事出租车驾驶,但被要求查看驾驶员健康码和从业资格证时,驾驶员表示无法出示健康码,因其使用的手机号码是用妻子身份证件购买,故而无法申请。冯主任告知驾驶员申请方法,并将情况反馈所属公司,要求公司在驾驶员未办理健康码前不得让其从事出租车驾驶营运。
随后,公运执法三队联系投诉人,告知其当班驾驶员体温特征正常,以避免投诉人恐慌,并告知将对驾驶员行为以中途抛客处理。投诉人表示,自己是医务工作者,所以对健康码特别敏感,得知驾驶员体温正常后,表示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且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同时对执法人员重视疫情放弃休息,及时处理投诉的行为表示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