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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2017)闽0722刑初136号《赵福成犯玩忽职守罪(无车载卫星终端办理道路运输证)》

发布日期:2020-07-29 15: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一、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福成,男,1965年5月17日出生于福建省浦城县,汉族,大专文化,浦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职工,户籍地浦城县,住所地浦城县。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4月5日被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8月7日,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伟阳,福建求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浦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浦检公刑诉(2017)1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福成犯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8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方、代理检察员黄海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福成及其辩护人张伟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二、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赵福成系浦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2012年11月其被派驻在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负责办理运输证等工作。2016年5月9日,邱某1委托刘某1到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为其闽H×××××重型货车办理道路运输证,由被告人赵福成受理审核并办理。由于该车辆依规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才能申领运输证,刘某1则让福建省甲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浦城代理商廖某在没有实际为闽H×××××重型货车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的情况下出具安装证明单。2016年5月27日,刘某1将虚假证明单交给被告人赵福成,被告人赵福成在未认真审核闽H×××××重型货车是否实际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定位装置是否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下,违规发放了道路运输证,使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闽H×××××重型货车获得营运资格。2016年6月20日,邱某1在驾驶闽H×××××重型货车营运过程中,因疲劳驾驶且超载,在浦城县仙阳镇发生致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公诉机关以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认为被告人赵福成的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案发后,被告人赵福成自首。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庭审时,被告人赵福成自愿认罪,其辩护要求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赵福成及其辩护人观点

1、被告人赵福成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自首情节。

2、被告人赵福成具有多个酌定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本案虽然造成了三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被告人赵福成仅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其表现一贯良好,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工作者,系初犯、偶犯。在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对被告人赵福成免予刑事处罚。

四、证据分析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被告人赵福成作为浦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被派驻在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负责办理运输证等工作。2016年5月9日,邱某1委托刘某1到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为其闽H×××××重型货车办理道路运输证,被告人赵福成受理该办理申请。由于该车辆是重型货车依照规定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才能申领运输证,刘某1就联系福建省甲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浦城代理商廖某,让廖某在没有实际为闽H×××××重型货车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的情况下出具安装证明单。2016年5月27日,刘某1将虚假证明单交给被告人赵福成,被告人赵福成在未认真审核闽H×××××重型货车是否实际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定位装置是否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下,违规发放了道路运输证,使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闽H×××××重型货车获得营运资格。2016年6月20日14时30分左右,邱某1驾驶闽H×××××重型货车由江山市往浦城县方向行驶,因疲劳驾驶且超载(该车核载17670千克,实载26970千克),在浦城县仙阳镇辖区的路段其所驾车辆碰撞到前方路左驶出的叶某驾驶并载有二人的二轮摩托车,致摩托车上的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综合认定: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闽H×××××大货车驾驶员邱某1疲劳驾驶机动车,且车辆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闽H×××××摩托车驾驶员叶某未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裁人超过核定人数,车辆逾期未检验、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且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被告人赵福成对营运车辆审核审批管理不到位,为营运车辆办理营运手续时,未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另查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留有车辆载货状态检测装置接口或者通过人工输入方式确定车辆的载货状态(空某、半载、满载),并上传至监控中心。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车辆或者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疲劳驾驶时间阙值时会触发,疲劳驾驶时间阈值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

被告人赵福成平时工作勤恳兢业,服从组织安排,办事不推诿,多次获得各种荣誉称号。

对上述事实,有经质证并予采信的下列证据证实: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实浦城县运输管理所为事业单位。

2、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赵福成于1965年5月17日出生,犯罪时已达刑事责任年龄。

3、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记录表,证实被告人赵福成无前科。

4、浦城县运输管理所关于2015年工作调整的通知、浦城县运输管理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人员岗位设置的通知、关于赵福成同志工作履历的证明,证实被告人赵福成于1984年12月至今在浦城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工作,2012年11月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赵福成被派驻在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工作至今。

5、南平市浦城县205国道“6.20”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南政综(2016)15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6.20”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证实根据事故调查组现场勘验、调查和公安部门的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1)闽H×××××大货车驾驶员邱某1疲劳驾驶机动车,且车辆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2)闽H×××××摩托车驾驶员叶某未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裁人超过核定人数,车辆逾期未检验、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且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间接原因为(1)浦城县交通运管所对营运车辆审核审批管理不到位,为营运车辆办理营运手续时,未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2)仙阳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3)福建甲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提供虚假证明,其在未给闽H×××××号事故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下,开具《南平市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证明单》,且主联与存根不一致。(4)浦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不力。(5)仙阳镇党委、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不到位。(6)仙阳镇练村村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

6、刑事判决书,证实2016年6月20日,邱某1驾驶闽H×××××号重型普通货车,超载且疲劳驾驶,造成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016年10月20日,被本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7、归案经过,证实被告人赵福成系自首。

8、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县级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县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县级监控站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的通知、补充通知,证实2011年9月,福建省即要求推进全省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县级平台建设,实现三级联网联控,并制定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

9、浦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县级监控站建设项目验收的会议纪要,证实2012年7月9日,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对浦城县的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监控站建设项目进行审验并通过。

10、浦城县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监控站制度、监控站验收照片,证实浦城县已设立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监控站并制定相关制度。

11、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证实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要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予以把关、核查。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的配发或年度审验时,应通过县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平台)查验车辆在线情况。通过经营者提交的《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定位装置情况说明》,查验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12、南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证实2015年6月29日,南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下文要求在全市推广应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13、2015年8月27日,南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举办部运政系统操作培训班的通知,签到表等,证实被告人赵福成有参与运政系统操作的培训。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证实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留有车辆载货状态检测装置接口或者通过人工输入方式确定车辆的载货状态(空某、半载、满载),并上传至监控中心。疲劳驾驶提醒:车辆或者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疲劳驾驶时间阈值时触发,疲劳驾驶时间阈值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默认为4H。

15、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证实邱某1于2016年4月14日购买闽H×××××货车并注册登记。

16、闽H×××××货车的车辆信息,证实2016年5月9日,车号闽H×××××变更为闽H×××××,办理人员为赵福成。

17、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道路运输证、南平市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证明单、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审批受理通知书、办结通知书、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证实2016年5月9日,邱某1申领并获得闽H×××××号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其提交了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单。

18、营运车辆等级评定结果证明、福建省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浦城县顺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情况,证实2016年5月24日,浦城县顺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车主为邱某1的闽H×××××重型货车综合性能检测,该车未安装北斗车载终端。

19、浦城县运输管理所关于被告人赵福成表现的证明,证实被告人赵福成平时工作勤恳兢业,能服从组织安排,办事不推诿,业绩良好,多次获得各种荣誉称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第二十二条规定,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负责对个体货运车辆和小型道路运输企业(拥有50辆以下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货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自动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证人吴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8月份,所里有安排她和赵福成到建阳培训新版本的运政系统,主要就是操作如何在系统上受理、办结相关业务。2016年“6.20”这次事故后,行政服务中心几个办证人员在系统上查看谁办理肇事车辆的运输证,发现邱某1闽H×××××货车的运输证是赵福成办理的。

22、证人黄某1的证言,证实从2007年1月至今,他任浦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所长。2015年,浦城县运管所在的系统监控平台就已经投入使用了,只要车辆有安装GPS,在监控平台上就有显示。运输管理所有安排赵福成到省、市组织培训班培训相关业务。2016年6月,邱某1的闽H×××××货车的运输证是赵福成办理的。在办理运输证的时候,按规定经办人除了书面审核材料外,还要审核办证车辆是否在系统平台上正常上线运行。

23、证人占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赵福成有到建阳培训新的运政系统。2016年6月20日,事故发生后,他到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与赵福成、吴某将肇事车辆车牌号闽H×××××输到系统后发现这辆货车的运输证是赵福成办理的。按规定在办理运输证时,经办人除了书面审核材料外,还要审核办证车辆是否在系统平台上正常上线运行。平常他也有交代过赵福成、吴某在办理运输证的时候要认真审核,要注意审核办证车辆的有否接入系统平台上线运行情况。

24、证人邱某1的证言,证实2016年6月20日下午,他驾驶闽H×××××号重型货车超载锡箔纸,由浙江省江山市往福建省浦城县方向行驶,途经仙阳镇练村路段,因疲劳驾驶又超载,他驾驶的货车碰撞前方从路左驶出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的三个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他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交通肇事后他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因此被浦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他的闽H×××××货车内没有安装卫星定位系统,2016年5月9日的车辆运输证是由刘某1代办的,浦城县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没有检查其车辆是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但他通过刘某1办理了运输证。肇事的原因之一是连续疲劳驾驶,如果车辆安装GPS,超过一定的驾驶时间就会提醒他。

25、证人刘某1的证言,2016年5月9日,她将邱某1拿给她办理闽H×××××货车运输证的手续拿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的窗口,让赵福成、吴某办理。她出去办事后又回到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窗口,赵福成对她说,运输证办好了,但是因为GPS证明单要到期了,且GPS证明单上不是邱某1的名字,要她把邱某1新的GPS证明单办出来才能把运输证领走。2016年5月27日,她将廖某给邱某1办好的GPS证明单拿到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窗口给赵福成,赵福成就将邱某1闽H×××××货车运输证给她。

26、证人廖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上半年,浦城县卓越电子科技产品销售中心和福建甲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运营协议,由福建甲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硬件设备和软件,浦城县卓越电子科技产品销售中心作为代理商,主要就是代理北斗卫星定位安装并开具证明等业务。按规定12吨以上从事道路运输的货车在办理运输证前必须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设备,福建甲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范围内具有资质,因此浦城县卓越电子科技产品销售中心作为代理商也可以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设备,并开具南平市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证明单,办理运输证必须提供这个证明单。具体流程是客户提供车辆行驶证、客户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联系方式,受理登记后,负责为客户在车辆上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设备,调试后接入公司的系统平台。公司的平台与福建省交通厅及下辖的交通部门的平台是连接的,如果该车辆能够正常在系统平台上显示,交通部门的平台上也可以正常显示,这样才能开具证明单。浦城县运管所的相关人员不能只凭证明单就办理运输证,还要在运管所的平台检查车辆是否能在平台上正常显示。邱某1的闽H×××××货车没有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因为她与刘某1很熟悉,她就出具了邱某1车辆安装GPS的证明单。

27、证人沈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他和前妻廖某创建了浦城县卓越电子科技产品销售中心,2015年上半年公司和福建甲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运营协议,福建甲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范围内是具有资质的公司,他公司代理后也可以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设备,并开具南平市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证明单,12吨以上从事道路运输的货车在办理运输证前必须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设备,办理运输证必须要提供这个证明单,他公司开证明单主要是廖某负责。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运输证时能够在窗口电脑上审核车辆接入系统的情况。浦城县交通局按上级部门的要求要建立监控平台,他协助建立监控平台。安装这个监控平台主要是为了对全县从事道路运输的相关车辆进行监控,只要相关车辆在有资质运营商那里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也就可以在县交通局这个监控平台上显示。这个监控平台主要是浦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用的,方便他们进行监控。即使廖某开具虚假证明单,办证人员在办证的时候在网上对相关车辆进行审核也是可以审核出来的。

28、证人潘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11月份,他被安排负责运管所福建省动态车辆监控管理平台的监控、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运营商的平台和省交通厅的监控平台是连接的,只要车辆有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运营商的平台上线传输后,就可以在省交通厅的监控平台上进行监控。他每天在监控平台上抽查10辆车,如果发现有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的或是超速的,会告知运营商这个情况,让运营商提醒相关驾驶员。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办理运输证的时候没有向他核实过相关车辆有否在平台上上线,其听说办证人员是凭单办证,只要有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单,在其他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运输证。如果办证人员向监控人员核实一下,就审核出来的。因为如果没有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在监控平台上是不会上线的,就可以审核出证明单是虚假的。

29、证人杜某的证言,证实他是浦城县交通局安监股股长,职责是督促道路、水路等部门的安全工作有否落实到位。2012年5月,交通局建成县级监控站,设在运输管理所,监控站对全县的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监控平台与GPS的运营商连接,车辆安装GPS上线后这个监控平台可以看到,可以监控运营商的车辆情况。

30、证人徐某1的证言,证实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成立以后他就在交通局窗口工作,直到2015年3月底。他负责办理相关营运车辆道路的运输证,赵福成也在办证大厅交通局窗口工作。运输证是即办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话,办证人员当天直接就可以办理好,不需要经过领导或者上级部门审核。

31、证人黄某2的证言,证实他在从2013年6、7月份开始负责南平市辖区运政系统的相关工作。2015年8月,南平市运管处组织辖区各县市运管所办证人员进行培训,2015年底,福建省运管局组织一次培训,基层运管所都有派员参加。

32、证人赵某的证言,证实2016年5月23日,浦城县顺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始试营业,他就在该公司工作是总评员,主要负责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并审核检测报告。经辨认,这就是他和公司金盛闽在2016年5月24日检测邱某1闽H×××××重型普通货车的检测原始记录单及评定结果证明。当时闽H×××××重型普通货车没有安装北斗车载终端,也就是没有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33、被告人赵福成的供述,证实他在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工作,2015年上半年开始他主要负责维修股的相关业务以及一些办证业务,包括客车、货车、运输危险品货车、出租车等车辆营运手续的办理以及营运手续的年审工作。办理货车运输证需要车主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评定结果证明单、车辆的照片,超过12吨以上的货车还要提供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单,也就是GPS证明单等材料。车主本人或者车主可以委托相关人员拿材料到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运输证,填写申请表。在运输证办理中,他因工作疏忽、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没有审核邱某1闽H×××××重型货车是否实际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是否接入系统公共平台的情况下,发放道路运输证,使邱某1驾驶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货车在道路上营运。造成邱某1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2015年期间所里有安排他和吴某到建阳去培训,主要就是学习新运政系统的操作,如何在系统上受理、办结相关业务,如办理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维修业务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福成作为浦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是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因其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车辆发放运输证,致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赵福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本案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货车驾驶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以及摩托车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酒后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人员超载、摩托车逾期未检验、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被告人赵福成未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进行审核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其在本案中犯罪较轻且系自首,可以免除处罚。被告人赵福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符合事实与法律的规定,予以采纳。

五、判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福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思考与启发】

一、法条链接

(一)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GB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和检验方法》

4.2.9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N3类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装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并符合GB/T19056和JT/T194规定的卫星系统车载终端。

(三)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四)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二十三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案启发

1、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2、浦城县顺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证实2016年5月24日,邱某1的闽H×××××重型货车未安装北斗车载终端。

3、被告人对营运车辆审核审批管理不到位,为营运车辆办理营运手续时,未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被告人作为浦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是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因其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车辆发放运输证,致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4、虽然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交通局窗口对申请行政许可材料的审核以形式审查为主,但浦城县顺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已证实邱某1的闽H×××××重型货车未安装北斗车载终端,被告人为营运车辆办理营运手续时,形式审查不认真,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中有关办理营运手续的要件未细致审查,也未向监控人员核实验证,仅凭一安装证明就为邱某1的闽H×××××重型货车办理营运手续,实属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