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现将注销的车辆、班线等道路运输证件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告期为7天。 利益相关人员及业户若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公告期结束后,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班线标志牌等证件将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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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交通公示.pdf
永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