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1-0002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易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经过期,为做好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保证证件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告(清单如下),公告期为60天。
公告期满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证件,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