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条件
1.1 船舶图纸审查申请人一般应是本省船舶设计单位;若是外省船舶设计单位,则采用备案制度,其他受理条件参照对本省船舶设计单位的要求;若送审图纸非申请人所设计,则应提供设计单位的委托送审证明。
1.2 送审图纸应符合有关船舶制图标准,并至少应有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人员亲笔签名。
1.3 船舶设计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照《浙江省船舶检验中心船舶设计单位基本条件评估管理规定》的要求。
2 申请材料
(1)船舶图纸审查申请表;
(2)图纸审核初步申请确审记录(如需要);
(3)勘验表或建造合同(新建船舶建造地确定时);
(4)送审船舶图纸技术文件;
(5)船舶图纸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如需要);
(6)运力批文(复印件)(如需要,油船、客船、化学品船等);
(7)软件计算输入数据包(如需要)。
3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现场申请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7-88925198 0577-89591787
监督电话:0577-89591891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幢一楼交通运输窗口161号
4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停征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