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1-0036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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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竞争性磋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众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委托,就浙江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形象统一项目-公运执法二大队二中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编号:GFHJS-20211122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形象统一项目-公运执法二大队二中队 五、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浙江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形象统一项目-公运执法二大队二中队,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预算约14.2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购领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购领时间:2021年11月25日起(法定工作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领招标文件有效,未购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购领地点:温州众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站前路2号1幢203 室(农业银行二楼))。 3.依据《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竞争性磋商暂行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按报名先后,报名满足5家后终止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凭报名资料及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八、购领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30 递交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6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30 开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6楼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6062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众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站前路2号1幢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75441808 十一、其他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 十二、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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