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1-0037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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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十三五”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拟推荐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1.公示时间 共5个工作日,从11月30日起到12月7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或局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7-88860386;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577-88860380。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30日 “十三五”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拟推荐突出集体 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拟推荐突出个人 陈 然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航宇 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邢小乙 文成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 徐招波 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中队长 胡自润 苍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 林日成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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