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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1-0016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11: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遏重大”决策部署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营造良好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交通行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行业监管重事前监管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推动交通运输企业由行业督促落实向自发行使主体责任的转变,确保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有效管控到位、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有效整治到位、确保实现7月底前“重特大事故坚决不发生、较大事故不发生、力争一般事故零发生、不发生有舆情的事件”四个工作目标,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公路基础设施。重点排查桥梁、隧道、涵洞、高挡墙、高边坡等部位和长下坡、急弯、地质灾害点、涉水低洼等路段,以及安保设施、标志标牌、门架等设施。要加快推进17处省市事故多发点段和重点路段整治、27处国省道五公里十年交通事故死亡十人以上路段整治、30处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整治、5座国省道危桥桥梁改造、14座农村公路危桥及低荷载桥梁改造,6月底前必需全部开工,11月底完成整治。要加快566公里高速公路标志标牌的规范、10公里新增国道安防工程设施、108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设施的整治,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5月起,组织对农村公路桥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危旧桥梁动态清单,确保四、五类桥梁发现一座,处治一座。

(二)道路客运。重点排查客运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建立、安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经费足额使用、车辆动态日常监控和上线率、违章人员的处理。客运站场重点排查“三不进站、六不出场”执行情况,以及反恐防范的实名制购票、乘车情况。城市公交重点排查相关安全制度建立、安全人员配备、驾驶员吸毒酒后驾驶等记录审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等方面内容。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有照无证”客运经营主体,依法取缔非法客运站点,集中查处服务区违规组客行为。要加大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安全管控及对长途客运接驳点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快客运车辆挂靠清理工作进度,5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工作。要强化旅游包车客运监管,严厉惩处非法包车客运经营。

(三)道路货运。重点排查危货运输企业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经费足额使用、车辆动态监控和上线率、违章人员的处理、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入场率、外籍车辆备案等情况,检查危货企业挂靠行为成效落实情况。要加强驾驶员、押运员吸毒、酒后驾驶等记录审核,及时清退不适合从业人员。要加快危货车辆停车场建设进度,6月底必需完成选址工作,12月底前完成13个停车场建设任务。要督促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布局,加快实施停车位的设置,6月底前全部完成增设任务。要强化重点、特点道路普通货运企业,以及道路货运站场进行入户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风险隐患。

(四)市域铁路运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制度、检查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站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畅通、排水排风设施等设备完好率。要组织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所辖运营线路开展一次风险全面辨识,深入发掘未知风险,更新风险数据库,分析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带来的隐患,逐条实施问题销号管理。要开展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施工作业、私搭乱建等危及市域铁路运营安全的行为,6月底前完成整治。

(五)公路治超。要充分利用治超监控数据,提前布控,精准执法,常态化开展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有效减少“百吨王”超限超载车辆。要加快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直连工作,形成覆盖全省主要干线公路路网的治超监控体系。要深化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对有双百违法记录未处理的货运车辆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不抬杆放行,并在道路运输证年审不予通过。要追溯“百吨王”车辆货运源头单位,并按规定实施处罚。要重点推进非现执法查处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查处率。要加快52条治超非现场执法车道的建设力度,6月底前必需全面开工。

(六)港口危险货物。重点排查港口危险品装卸、储存及动火特殊作业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要督促24家港口危货企业落实动火作业场所和环节实现实时监控和实施“双监火员”制度,对5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储罐、堆场等作业区域100%安装安全监控检测设备。要督促8家危货装车港口企业持续提升“浙运安全码”查验率,确保查验率100%。要按期推进储罐和码头检测、评估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检测项目合同签订并开展检测、评估。

(七)水上运输。要全面收紧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审批,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结合2021年度核查工作,开展航运企业和船舶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全面排查。要根据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公示、移除等工作,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把好新建海上自卸自吸砂船检验关,严格渔船建造、改造检验,重点检验10人及以上渔船的稳性资料、结构水密性和船舶管系等项目。

(八)在建交通工程。重点排查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对特长隧道、特大桥、深基坑、高边坡、挂篮施工、高大支模架、高墩柱等部位,以及邻边防护、临建设施等方面的排查。轨道交通重点是对S2线盾构施工的隐患排查。要聚焦较大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绘制一张风险分布图,建立风险基础清单、责任分工清单和防控措施清单等三张清单,较大以上风险100%分级管控到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00%排查防控。

(九)办公场所。重点排查办公楼消防、电梯、通风系统等设施,以及食堂、活动室、凉亭、雨棚等部位。要对一些附属用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好排查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30日前)。组织开展大查大整治,排查隐患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要根据辖区内企业风险大小、行业特点、自查自改完成质量等分类分级确定现场检查的比例,全面掌握辖区经营主体安全风险情况。

(三)整改提升阶段(7月31日前)。对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督办整治,所有隐患要整治清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落实好长态化隐患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压实排查责任。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及时落实解决行业重点难点问题,督办落实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领导要研究本行业的重点和短板,针对性组织督促指导。各企业(单位)要落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要主动查、深入查、重点查,彻底排查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整改,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是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在开展排查整治活动时,要结合“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8+3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自然灾害公路水路风险承载体普查、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防汛防台隐患排查等工作,注重统筹,立足边排查、边整治、边销号,实现共同推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停业。市局将组织暗查暗访组,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深入各地开展暗访抽查。

五是强化督办问效。专项行动期间,要结合明查暗访情况,对辖区内车辆违章率高、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展一批约谈警示。要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的单位,进行全行业通报。

附件: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任务清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