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温港航便函〔2021〕23号
关于开展2021年港航系统“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月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港航管理中心,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泰顺县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市港航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8+3”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全面排查和系统梳理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港航系统“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6月10日—6月18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组及安排
第一组督查:平阳
组长:陈希璋
成员:朱朝晖*、陈克明、陈志峰
第二组督查:苍南、龙港
组长:金海峰
成员:王伟*、陈少渊、李博
第三组督查:文成、泰顺
组长:周卫国
成员:朱进岳*、柯志武、
第四组督查:乐清、洞头
组长:麻哲人
成员:何长青*、陈凯、董伟
第五组督查: 永嘉、瑞安
组长:赵冠南
成员:徐明武*、屠红珍、陈鸥
(带*的成员为每组联络员)
三、督查范围
指导督查各县(市、区)港航管理部门涉海涉渔领域专项整治、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整治、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2021年“三防”工作落实情况及对港航管理部门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内容
各县(市、区)港航管理部门及辖区港航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五、督查要求
各港航管理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督促港航企业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同时要组织力量重点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港口码头、客运站场和渡口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各港航管理部门应提供书面汇报材料5份。
各督查组采用随机抽查和针对性抽方式对港航企业(渡口)进行检查。在督查结束后,将《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及各港航管理部门提供的书面汇报材料报中心安全处汇总。
附件: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期____
受检单位 | |
受检单位 人员 | |
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 | |
监督检查 中查出的 问 题 | |
参加监督 检查的部 门及人员 | |
检 查 组 处理意见 |
检查人员签名: |
整改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