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1-0029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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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竞争性磋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就交通指挥中心大屏提升、会商系统及智能化建设监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简介: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9月13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6.有一定的信息系统咨询技术服务能力;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和证书,如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可由原发证机关开具通过审核正在办证或通过审核正在办理延期的有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四)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监理过的政府招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有交通系统项目和1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监理经验优先。 (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能力及工作经验情况,驻场人员安排情况。(需提供社保证明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现场磋商二次报价 (八)项目监理实施方案讲解情况。 四、报名材料: 有意报名单位请携带项目监理服务报价单(原件,报价金额不可超过本次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不予接受)、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信息系统监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项目业绩(复印件)等项目投标文件,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指定地点。 五、选定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机构由我局内部磋商小组进行分别磋商,磋商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 六、报名事宜 1.时间:2021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8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方式,以资料接收时间先后顺序,取前5家进入磋商,如果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供应商少于2家,则本次采购公告自动作废。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155号温州交通大楼904办公室。 3.联系方式:程先生 0577-88860025。 七、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将必要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 八、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开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瓯江路1155号)。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发布。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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