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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卡口、场站及来温返温人员、货车司机管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4 17: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 3 月 3 日温州苍南疫情发生以来,截至 4 月 3 日,我市发生多起疫情,从流调溯源来看,主要与上海疫情关联。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经综合研判,现就进一步强化交通卡口、场站及来温返温人员、货车司机管控措施,明确要求如下:

一、公路运输方面

(一)客运管理

1.对来自上海的小型客车司乘人员,各卡口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核酸采样,属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属地要加强与交通卡口对接,确保第一时间完成闭环转运,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对于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小型客车司乘人员,按卡口检查流程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市外货车及货车司机管理

2.对来自上海没有通行证的货车,卡口管理人员要立即将货车引导至货车研判处置点。处置点工作人员对抵达货车进行核查,通知接货方卸货运走。货车司机由属地政府落实“7+7”健康管理措施,由隔离点进行单人单管核酸采样。

3.对来自上海有通行证的货车,卡口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采样,加强现场管理和车辆引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点对点运输要求,原则上做到即送即返,目的地加强防控管理;确需驻留的司乘人员,应按照集中隔离点的防控要求,落实 6 小时内单人单管的核酸采样,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得与外界接触。

4.对来自上海以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货车司机,先由卡口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采样,再由处置点落实抗原检测、签订承诺书后,由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市内货车及货车司机管理

5.市内货物运输企业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落实货车司机疫苗接种、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等制度,不前往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货车司机实行每 2 天 1 次核酸检测。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车辆及设施设备实施消毒,确保车辆清洁无污染;应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情况及收货人等信息。

(四)服务区管理

6.全市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原则上不允许来自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和人员在服务区停留;特殊情况停留的,要有相对独立的场地和单独的卫生间,落实相应消杀措施。

7.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实行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入服务区人员严格实施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 24 小时内核酸证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原则上不在服务区停留。

(五)货运场站管理

8.货运场站经营者应建立并落实进出场站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进入场站人员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场站环境消杀工作,对进出场站车辆、装卸机械、垃圾盛装容器等定期消杀;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废弃防护用品、生活垃圾等收集、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设置留观区,设立单独卫生间,并做好及时消杀工作。

9.货车司机在场站内非必要不下车,一般应在车上就餐、过夜。

二、铁路运输方面

10.对在上海铁路站点上车到我市下车的人员,在铁路车站安排专门场地集中管理,由属地政府安排专车点对点接送转运至隔离点,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到隔离点后落实单人单管核酸检测。

11.在我市下车的非上海始发人员,如与上海始发人员同车厢,由属地政府安排专车点对点接送转运至隔离点,实施“4+3”健康管理措施(有疫情的同车厢人员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如非同车厢,落实居家硬隔离 4 天健康管理措施(封条加门锁、门磁)。

12.各地要加强转运力量配备,恢复驻点机制,确保快速转运。

13.全市各铁路出站旅客严格实施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核酸采样。

三、工作人员管理

14.全市各铁路车站、高速收费站、卡口、服务区所有工作人员每天 1 次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实施工作人员集中居住管理。

15.对经停上海站点的列车工作人员实施每天 1 次核酸检测,由铁路方负责并实施集中居住管理。上述为临时管控措施,后期将结合疫情最新形势及时进行调整。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