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人物同防”,根据疫情变化趋势、病毒变异特点和一线人员免疫屏障建立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运输机场防控措施,特对本指南进行修订,下发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八版。
1. 设施及区域设置
1.1 候机楼应配备经过校准的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进、出港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候机楼入口处设置检查点,要求旅客佩戴口罩进入候机楼。
1.2 航班始发地所在城市范围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时,应有专人查验进入航站楼旅客的健康码。如有必要应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结果的有效时限依据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1.3 在候机楼适当位置为旅客提供手部清洁消毒产品,并及时更换。
1.4 为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以及搭载可疑旅客的落地航班提供固定机位停靠,并设置专门的旅客通道,参照远机位标准提供保障。
1.5 设置发热隔离区
1.5.1 区域保证通风良好、客流密度低、相对独立、便于封闭管理。
1.5.2 体温复测区可采用全封闭式帐篷。
1.5.3 外围应设置警戒线或明显标识。
1.5.4 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如空气消毒机、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一次性无菌手套、医疗垃圾袋等。
2. 发热旅客处置
2.1 如发现发热旅客,应立即登记发热旅客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2 及时通知机场医疗部门进行体温复测、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开展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初步判定为可疑病例的,应登记密接人员(未采取有效防护下曾与其有 1 米内近距离接触)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3 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配合做好发热旅客的交接工作。
2.4 当发热人员离开机场隔离区后,应对该区域及发热人员行走路径进行消毒处理。
3. 保持有效距离
3.1 提倡自助值机、手机 APP 值机、扫码登机等非接触式登机方式,优化行李领取流程,避免聚集等待,减少人员接触。
3.2 控制厢式电梯每次乘坐人数,增加摆渡车班次,在行李提取等候区设立立柱和地面标记,使旅客保持 1 米以上间距,避免旅客聚集。
3.3 候机大厅人群控流
3.3.1 不同人群密度时的具体防控措施,参考附表 1。
3.3.2 告知并引导旅客/相关人员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候机大厅内旅客过于密集时,及时引导疏解。防止人员大量聚集。
3.4 空调系统和通风
3.4.1 根据航站楼结构、布局和当地气候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
3.4.2 气温适合的应开门开窗,采用自然通风。
3.4.3 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的,可视情全新风运行,并开启排风系统,保持空气清洁。应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93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及执行。
3.4.4 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时可降低送风量。人员流动较大
时,每天航班结束后,空调系统新风与排风系统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3.4.5 旅客过于密集时,应根据人群密度,调整通风换气效率,参考附表 1。
3.4.6 摆渡车运行时尽量开窗低速行驶或使用空调外循环, 保持良好通风。尽量保持乘客社交距离,通过增加班次降低载客率。
4. 设备及环境消毒
4.1 摆渡车
4.1.1 消毒方法参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 695-2020)执行。
4.1.2 每日停运后进行预防性消毒,采用擦拭或喷洒消毒法, 对吊环、扶手、座椅等高频接触物表重点消毒,轮胎不用消毒。
4.1.3 保障国际入境航班的摆渡车,空调滤网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1.4 如搭载过可疑旅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4.2 安检区域
4.2.1 安检通道配备手消液。
4.2.2 每日定时清洁消毒,根据人流量调整频次。
4.2.3 每日运营结束后,对安检现场、垃圾桶等区域及设施
进行湿式清扫,完成后进行全面消毒。
4.2.4 对重点区域(如:验证柜台、行李整理区域、行李筐、手持金属探测器)和民航安检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4.3 垃圾桶
4.3.1 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和清理,垃圾回收后用含氯消毒剂
(500mg/L)喷洒或擦拭垃圾桶。废弃后防护用品应设置专门垃圾桶进行回收,清理防护用品时需注意,收入专用垃圾袋中应扎紧袋口后,对垃圾袋表面喷洒含氯消毒剂(500mg/L)。
4.3.2 如发现可能具有传染性的污染废弃物时,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4.4 机场公共区域
机场公共区域消毒,应按以下要求或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4.4.1 按需对室内空气、公共环境及物表进行预防性消毒。根据人流量大小,按不同频次对高频接触物表进行消毒。
4.4.2 旅客聚集重点区域建议每天至少进行两次环境消毒。
4.4.3 如发现疑似、确诊病例或可疑旅客,或发现呕吐物、血液等感染性体液时,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4.4.4 环境消毒操作规程,参考附录 1。
5. 入境客运航班保障措施
入境客运航班保障措施,应按以下要求和有关部门要求执
行。
5.1 为搭载可疑旅客及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入境航班的旅客设置隔离等待区域,提供餐食等基本生活保障。旅客下机时至少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旅客离开隔离等候区域后应对该区域进行预防性清洁消毒。
5.2 行李提取处应设立单独行李转盘或直接由候机楼外直接提取,避免与其他航班旅客共同等候行李提取,减少人员交叉。
5.3 为入境航班机组人员设置专门快捷通道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和查验,采用分区域等待,或分时段入境等方式, 避免与同机旅客及其他机组混行。
5.4 入境保障区域的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消毒后通过专用通道运输转运。如无法设置专用通道转运,应相对固定路线,错峰转运。
6. 入境货运航班保障措施
关于机场进口货物及转运流程涉及的风险分级,参照《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附表 3 中相关规定执行。
6.1 机场货站及存储区域设置
6.1.1 货物转运区域设置
6.1.1.1 从货运航班落地开始,依次为停机坪、卸货区、转运区、货站分拣区、货物存储仓库。对于不同风险和类型的货物,
以及货物的转运工具和场所,应区分设置并予以标识。
6.1.1.2 货物从卸货到转运至货站分拣区之前,应区分设置冷链货运、普通货运两条转运动线,两类货运地面转运区域相互不交叉。两类货物转运动线所涉及的操作设备、运输车辆,应区分设置,避免混用。
6.1.1.3 货物到达货站分拣区后,后续拆分、搬运、入库等流程中,应区分设置冷链货物、高/中风险普货、低风险普货三条操作动线。三类货物的操作区域相互不交叉,所涉及的货运操作设备、工具应区分设置,并予以明确标识,避免混用。
6.1.1.4 对于不同货物转运、操作动线的间隔划分,可采取地面划线、围挡、栅栏等形式,尽可能做到相互完全物理分离。
6.1.1.5 不同风险的设备和区域,应设立辨识度高的颜色区分标记。
6.1.1.6 对于冷链货运、高/中风险普货运输,应在货物(集装器)装车转运之前,以及货站分拣区,分别设立专门消杀点。
6.1.2 存储区域设置
6.1.2.1 货物分拣储藏时,对不同类型、不同风险的货物分区或分库放置。
6.1.2.2 冷链货物、高/中风险普货、低风险普货,三类货物应分不同区域存放。
6.1.2.3 不同类型和风险的入库货物及对应的库存区域,均应设立辨识度高的颜色区分标记。
6.1.3 冷链工作场所应定期开展新冠病毒外环境标本采样监测工作,采样频次按照机场当地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2 机场货物转运原则及流程
6.2.1 应根据航班货物类型信息和货运航班风险分级,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6.2.2 卸机前消毒人员应对飞机舱门把手进行擦拭消毒。
6.2.3 卸机后至装车转运之前,应完成对货物集装器外表面消毒,之后装车转运至货站分拣区域进行开箱拣货。开箱拆分的过程中,应对货物外包装进行消毒,完成后分别入库存放。
6.2.4 货物装卸、转运、消毒的操作动线中,以两次消毒地点为分隔,由前至后依次视为货物的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不同区域间应予以区分标记。作业时货物不得逆向流动。
6.3 货物预防性消毒原则及流程
6.3.1 应对高/中风险货运航班所卸所有货物(包含冷链货物)的外包装,以及集装器外表面、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6.3.2 货物外包装及集装器分别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原则上不进行重复消毒。
6.3.3 需要开箱掏货的,对集装器消毒时,应遵循由外向内的原则,依次对其外表面、内壁及高频接触物表进行消毒。对于易造成腐蚀的材料,消毒后应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去除消毒剂残留。
6.3.4 对货物外包装消毒时,应在条件允许时遵循“上—前
—左—右—后—下”六个面的彻底喷洒消毒。
6.3.5 对于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活体动物、精密仪器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货物,不实施预防性消毒。
6.3.6 对不适宜实施消毒的物品及完成预防性消毒的物品, 应分别在外表面加以标识,利于区分识别。
6.4 机场货运设施及环境消毒
6.4.1 货物提取或中转后,根据不同暴露风险,对存储场所、操作设备、车辆等高频接触物表及公共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消毒频次参考附表 2。
6.4.2 作业环节产生的外包装、塑料薄膜等垃圾须集中消杀、作无害处置。
6.5 消毒液的选择
6.5.1 进口普通货物及相关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液(500mg/L)、过氧乙酸(0.1-0.2%)、复合季铵盐类
(1000-2000mg/L)、过氧化氢(1-3%)、二氧化氯(250mg/L) 等消毒液。
6.5.2 采用喷洒或擦拭消毒方法,将消毒液均匀喷洒于货物、货运设备的表面或场地表面,以轻微湿润为度,并保证达到作用时间。
6.5.3 其他注意事项可按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1〕15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6.5.4 关于冷链货物及冷链运输、存储设备的预防性消毒, 可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6.6 其他事项
6.6.1 针对国际/地区客运航班行李预防性消毒标准,可参考进口普通货物消毒规定执行,重点考虑中、高风险客运航班。
6.2.2 作业期间为保证消毒结果可溯源,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存留 2 年。
7.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防控措施
7.1 人员分级管理
在入境保障区域内服务的地面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按人员暴露风险高低,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建议分类如下:
7.1.1 高风险岗位人员:与入境旅客或机组有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1 米以内)的人员;与进口高/中风险货物(含行李)、航空器及航空废弃物(垃圾、污水等)以及入境旅客、机组、货物转运(含行李)使用的未经消毒的设施设备有直接接触的人员。
7.1.2 中风险岗位人员:与高风险岗位人员有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1 米以内),以及与高风险岗位人员使用的未经消毒的设施设备直接接触的人员。
7.1.3 低风险岗位人员:在有效防护下与中风险岗位人员存在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1 米以内)的人员。
7.2 人员防控要求
7.2.1 上岗前准备
7.2.1.1 所有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必须实名制管理,全员登记造册,在入境保障相关岗位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国内航班的地面服务工作。
7.2.1.2 所有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必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做到持疫苗接种证明上岗。
7.2.1.3 应为入境保障地面人员配备充足有效的个人防护装
备和消毒产品。
7.2.1.4 所有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应定期参加疫情防控技术培训,包括正确穿戴防护装备、相关岗位防控要求的专业培训,需通过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 执勤期间防控要求
所有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工作期间应加强防控意识,注意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风险,随时关注身体健康状况。
7.2.2.1 个人防护要求
高风险岗位人员至少佩戴 KN95/N95 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一次性条形帽。在不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下,还应穿戴一次性防护服和一次性鞋套。
中风险岗位人员至少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等。
低风险岗位人员至少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
不同类别人员采取不同防护标准,参考附表 3。
7.2.2.2 个人防护注意事项
(1) 佩戴口罩应紧贴面部,双手按压使其完全罩住口鼻。佩戴期间和摘口罩时,手不能触摸口罩外面,避免污染。
(2) 口罩被分泌物浸湿或其他污染时,必须立即更换,更
换前后均需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 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或含醇类消毒湿巾,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当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和眼部。
(4) 入境保障区域产生的废弃一次性防护用品应放置于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扎紧塑料袋口后,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5) 对于可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干燥处理。如果护目镜带有防雾膜,应避免使用消毒剂擦拭,建议先清水冲洗后,在室内无人条件下,使用紫外灯消毒,保持近距离直接暴露照射 30min 以上。
(6) 具体防护服穿脱流程参考《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附录 4 执行。
7.2.2.3 执勤期间防控措施
(1) 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与国内航班的地面服务人员不得混排,且相互之间的工作动线不得交叉,入境保障地面人员之间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
(2) 工作期间在不影响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相互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作业时鼓励单人操作,货运人员操作时应避免与货物表面频繁接触。其中货物装卸、转运、分拣、搬运等操作人员应按货运航班风险及货物类型进行区分, 分为冷链货运、普通货运人员。两类货运人员应相对固定,避免
混排。
(3)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不得与旅客和其他人员混用公共设施及交通工具。工作餐建议尽量以预包装食品为主,安排工作人员分时段就餐,集体就餐时需设立透明隔板。工作期间乘坐场内交通车前,做好手部清洁消毒,乘车时不得就座副驾驶区域。
(4) 入境保障应固定工作人员、工作区域、工作休息区域、作业设备、场内交通工具,不得混用。机场应为参与入境保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提供专用工作休息区,不同工种间不得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段休息,每批人员休息后,及时做好环境物表消毒。
(5)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在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先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再按顺序更换防护用品。相关作业运营单位应安排专人对高风险岗位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 相关作业运营单位应为入境保障地面人员设立穿脱防护服的专门区域。区域应划分为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须设有可见标识,并做到物理隔离。清洁区用于穿戴防护服,应设于上述人员进入入境保障作业区之前。缓冲区用于脱卸防护服,应设于上述人员离开入境保障作业区之前。缓冲区应每日进行环境消毒,作业期间消毒频次至少每 4 小时一次,脱卸的防护装备应按有害垃圾清运后集中处理。
(7) 人员健康监测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应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主动上报体温及异常状况(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发现可疑症状立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高风险岗位人员每日上下午各开展 1 次健康监测,中、低风险岗位人员每日
开展 1 次健康监测及活动轨迹上报。相关作业运营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日记录地面保障人员的健康状况。
(8) 核酸检测
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每隔 1 天开展 1 次核酸检测,每周
可采集 1 次鼻咽拭子(代替 1 次咽拭子)标本。根据人员情况轮流安排检测,尽可能做到各高风险岗位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
中、低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每周开展 2 次核酸检测,每次
检测间隔 2 天以上。
如机场当地有关部门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7.2.3 非执勤期间管理办法
7.2.3.1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轮班休息期间,前 7 天应规范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应保证集中居住,封闭管理,实行工作地与居住地的点对点转运,严格闭环管理,指定专用通勤车辆,在工作期间不得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群接触。
7.2.3.2 中、低风险岗位人员除工作需要以外,应减少不必
要的外出,工作期间不得离开居住地(地级市/区),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5 人)。
7.2.4 离岗流程
7.2.4.1 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前开展 1 次核酸检测。在离岗后,前 7 天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第 2 天和第 7 天各开展 1 次核酸检测。
7.2.4.2 中、低风险岗位人员在离岗后执行健康监测,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并主动上报体温及异常状况(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5 人)。如从事国内航班保障工作,应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7.3 入境保障区域及设备设施消杀措施
7.3.1 每次入境航班保障完成后,对入境保障区域内旅客接触的环境及车辆、设备设施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手推车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于货运设施及环境消毒按照“6.4 机场货运设施及环境消毒”相应规定执行。
7.3.2 针对入境保障人员在工作期间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接触的相关区域(如员工休息区、就餐区、集中居住区等),应每日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工作。具体消毒频次参考附表 2。
7.3.3 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呕吐物、血液等感染性体液时,应由专人对相关环境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工作。
8. 地面保障人员夏季防暑降温措施
8.1 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如:甲状腺机能亢进、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等)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8.2 高温作业易导致体内盐分与矿物质流失,作业期间应及时补充含盐浓度为 0.1%~0.3%的饮料,饮用时应少量多次,每小时 2~4 杯(500~1000ml)为宜。同时,还应避免饮用过凉的冰冻饮料,以免造成胃部痉挛。
8.3 机坪区域应设置防暑降温点(休息点)、配备防暑降温和急救物资。
8.4 缩短单次连续作业时间,持续高温作业后必要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5min,休息时应脱离高温作业环境。气温超过37℃时, 最大限度减少11时至15时期间在机坪和货运区域的作业时间。条件允许时可根据作业环境和天气条件,予以配备“降温背心”“夏季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
8.5 加强机场应急救护人员、各类执勤人员等的现场巡查。
9. 机场一线人员心理健康管理
一线从业人员为保障航班运行在工作中面临感染风险,应持
续做好员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并宣传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方式,及时平复不良情绪,具体可参考《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11. 航空人员心理健康管理”相关内容。
10. 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为指导民航一线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及做好手卫生,掌握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和防控技能,我办整理了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视频,可登录民航局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相关专栏下载使用。
附表 1
机场室内场所不同人员密度的防控措施建议
人员密度 (人/100m2) | 高频物表消毒频次 | 通风措施 |
≤50 | 1 次/4 小时 | 保持良好通风 |
50-100 | 1 次/3 小时 | 增加通风换气效率 |
100-150 | 1 次/2 小时 | 进一步加大通风换气效率 |
≥150 | 1 次/小时 | 最大效率通风换气 |
附表 2
入境保障区域车辆、生产设备、场站防控要求
项 目 | 要求 | 备 注 | |
高风险车辆 | 驾驶室消毒频次 | 司乘人员每次出入驾驶室 均需重新消毒 | 随车携带使用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 |
车厢内部消毒频次 | 每趟 1 次 | 在货物装载前消毒 | |
车厢外部消毒频次 | 每趟 1 次 | —— | |
存储场所、操作设备、公共区域 | 航空板、箱、网罩、绑带、集装器 及其配件消毒频次 | 每日 1 次 | —— |
装卸机械消毒频次 | 进、出各 1 次 | —— | |
存储场地消毒频次 | 每 8 小时 1 次 | —— | |
餐饮区域消毒频次 | 每日 1 次 | 具备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 |
休息室消毒频次 | 每 4 小时 1 次 | —— | |
卫生间消毒频次 | 每 4 小时 1 次 | 配备 84 消毒液、洗手液 | |
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通风 | 持续通风 | —— | |
留观区设置 | 测温点需设立留观区 | —— | |
进出场站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 | 100%实名制登记 | —— | |
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开展 | 通过广播、电子屏、海报等形式开展 |
附表 3
机场各类人员个人防护参考建议
人员类别 | 医用外科 口罩 | 医用防护 口罩 | 护目镜/ 面屏 | 一次性防护 服或隔离衣 | 一次性医用橡胶 或丁腈手套 | 一次性 鞋套 | 一次性 条形帽 |
值机人员 | √ | √ | |||||
地面清洁人员 | √ | ○ | ○ | √ | ○ | ○ | |
安检人员 | √ | √ | √ | √ | |||
机场医护人员 | √ | √ | √ | √ | |||
应急处置人员 | √ | √ | √ | √ | √ | √ |
注:1.护目镜与防护面屏一般不同时使用。如有大量喷溅物操作风险时,防护面屏为首选。
2. 表格中○为可选防护装备,应根据实际暴露风险和相应条款选择,√为必选防护装备。
3. 其他人员防护标准可参考《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八版附表 4 执行。
附录 1
机场环境及公共物表消毒操作规范
一、预防性消毒
1. 空气消毒:气候条件适宜情况下,以自然通风为主,不建议采取化学消毒。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清洗、消毒。可采用250mg/L~500mg/L 含氯消毒剂或 250mg/L 二氧化氯等喷洒、或擦拭,作用 10-30min。
2. 物体表面消毒:重点对人群聚集区域、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自助/人工值机柜台、证件查验柜台、电梯间按钮、扶手等),可考虑 250mg/L~500mg/L 含氯消毒剂或 250mg/L 二氧化氯等喷洒或擦拭作业,作用 30min 后清水擦拭干净。
3. 除有可疑污染物外,不建议对一般公共场所进行地面、安检隔离带等区域进行消毒,以防止带来次生危害。在条件允许时,部分场所可用紫外线代替消毒液对环境物表进行消毒。
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程序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 附录 A 执行。现场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推荐选择下列方法之一:
1. 汽化(气化)过氧化氢消毒装置消毒法,可对空气和环境物表进行一体化消毒,具体操作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
2. 采用含 0.5%过氧乙酸或 3%过氧化氢或 500mg/L 二氧化氯,10~20ml/m3 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消毒
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对表面及空间均匀喷雾,作用 60min 后开窗通风。喷雾消毒后,按日常消毒方法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拖)拭消毒。
3. 对于旅客重点区域采用 500~1000mg/L 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30min 以上;有呕吐物、血液等感染性体液时,使用浓度为 10000mg/L,作用 30min 以上进行移除后再行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