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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4 15: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温州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1 日

温州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人民至上、聚焦重点、分类施策、规范流程、公开透明、狠抓细节”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疫情期间各类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努力实现“民生要托底、货运要畅通、产业要循环”,以物流和供应链之稳促经济稳进提质,为全国全省大局多作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货车通行管控措施

1.规范交通卡口查验。严格落实交通卡口查验流程,对司乘人员测体温、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温州防疫码全部正常的,贴“已检”标签,直接予以放行;对体温异常的,立即排查有无流行病学史并通知属地闭环引导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对无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温州防疫码异常的,在卡口核酸采样、贴封条后,立即引导至货车研判处置点,由处置点按规定进行研判处置。有条件的高速公路卡口可以采用货车、客车分道查验,检查卡口视情前移,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拥堵、长时间等候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2.推行货车司机“一码通”。温州市域范围内推行货车司机“一码通”,各交通卡口、货车研判处置点要严格落实“温州货车司机场所码”查验工作。任一交通卡口对入温货车检查通过后,当日市域内其他卡口不再重复检查,实现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3.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 48 小时有效期内不允许重复检测。货车司机确需核酸采样的,严格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卡口核酸检测点采样后司机立即上车有序离开;如有异常标本,确保第一时间能追溯到司乘人员及有关人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交通保障服务设施

4.加快启用应急物资中转站。各县(市、区)在高速口附近各设立 1 个应急物资中转站,中转站通过其仓储、装卸、配送功能,实现分类管理、统仓统配、共同配送,对冷链与非冷链物流实行分区管理,并按照集中隔离点的防控要求,进行封闭管理,对中转货车、车辆等实行全面消杀,对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互不接触。各地抓紧制定相关预案,一旦需要确保能够立刻启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5.加强防疫服务站管理。各县(市、区)要对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配全配足核酸检测、餐饮住宿、停车休息、消毒消杀等服务设施,对进出货车和人员做好登记,无关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同时要加强运输动态监控,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杜绝未按规定线路行驶或擅自从事其他运输任务,每日将监控结果报服务站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6.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属地防控部门在清江、桥头、苍南、马站等 4 个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入温侧设置核酸检测点,为货车司机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未经省防控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属地防控部门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继续保留加油、如厕等基本服务功能,并在疫情处置完毕后48 小时内恢复开放。服务区要实施闭环管理,市县交通、公安部门要强化服务区执法和交通秩序管理。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时预警和精准管理,设置专用停车区域,分类分区停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完善落实物流畅通保障机制

7.规范车辆通行证管理。4 月 22 日起,将全面推行使用全国统一式样制发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涉疫县(市、区)防控部门向市级防控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启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收发货单位根据物资类别,向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出申请。《通行证》落实“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畅通办理渠道,推动实现《通行证》线上线下办理、发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物资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8.建立跨市县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长三角区域联动和市县贯通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以生产生活物资为重点,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畅通物流、人流、商流。抓紧打通省际、市际、县际交通要道,打通主动脉、畅通微循环。加快恢复航空、铁路、港口等正常运营,及时解决港口提货受阻、航空货运力量不足、铁路运输和末端物资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民航温州安全监管局、金温铁道开发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温州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

9.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聚焦重要物资、港口、汽车、集成电路、消费电子、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和外贸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尽快开展供应链断链断供情况排摸,加强紧缺物资运输保障协调,建立“白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一企一策一诉求一协调”,加强上下游衔接服务,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四)落实货车司机关心关爱措施

10.加强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开通保障物流畅通热线电话 12328,提供 24 小时在线服务,及时回应、帮助解决货车司机等物流从业人员现实困难。温州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入城口在正餐时间,为滞留货车司机提供免费点心服务;对中高风险地区货运车辆,温州市机动车维修(M 站)志愿者服务队要提供上门维修服务;货车司机因温州防疫码异常、货物接驳困难等,各地货车研判处置点要帮助其向接收单位转运物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11.落实货运车辆通行优惠政策。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专用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 65 折优惠;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使用浙江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85 折优惠。(责任单位:温州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

12.优化交通领域执法服务。对货车司机群体提供“轻微违法首错免罚”“交通违法一般程序网上快捷办理”等便民服务。对因疫情原因,导致营运货车逾期未实施综合性能检测的,交通运输部门免于处罚。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货运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积极拓展保供保畅服务

13.研究制定帮扶企业政策组合拳。在全面落实省政府纾困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三服务”,加大减负纾困力度,提升兑付便利度,稳定企业预期。出台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物流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大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国家减税政策落实力度,通过降费率和缓交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政策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提升普惠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通过房租减免和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行温州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局)

14.全力做好上海重点物资保供保畅。坚持疫情防控“全国一盘棋”,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市县协调联络机制,做好重点物资运输,全力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设运营好涉沪物资中转站,严格落实援沪车辆和司乘人员全程闭环管控。通过通行证互认和信息共享,全面做好支援上海民生和防疫物资、上海港集疏运、上海重点化工企业保基本运转等运输保畅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15.有效防范各类矛盾风险。要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信息共享和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不稳定因素,迅速果断处置。对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发情况,要做好充分预估和准备,把各类矛盾风险防患于小、化解于早。坚持疫情、舆情、社情“三情联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对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隐患突发的情况提前研究、统筹谋划、果断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集中统一指挥,分工分级负责要求,市级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指挥部,负责研究协调有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负责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日常工作事务,督促落实议定事项。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事项,由工作专班采取清单化方式推送交办,有关单位应及时研究解决并反馈。各地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把工作真正抓细抓实抓到位。

2.加强督查检查。 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各类交通运输企业以及物流园区、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佩戴口罩、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采取清单化方式推送交办,并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仍存有问题隐患的,将予以全市通报。

3.加强责任追究。 执行重点物资运输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指令,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要持续加大约谈和问责力度,对防控措施加码、“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等情况,及时启动约谈问责,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