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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3-0032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政办〔2023〕79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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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实施新时代“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高质量助推山区五县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16:59 浏览次数: 字号:[ ]

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实施新时代“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高质量助推山区五县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实施新时代“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高质量助推山区五县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全面实施山区五县(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和美乡村建设、乡村建设“三基三主”、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等工作,按照“产业人口需求导向、城乡美丽公路建设导向、消除灾害隐患保安全导向”的原则,以重要县乡道建设、乡村道提升改造为重点,加快完善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全面提升山区五县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增强交通带动山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打造。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山区五县“四好农村路” 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100%,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达到70%,常住人口百人以上自然村等级公路全覆盖,四、五类危桥病隧发现一座、处治一座,一、二级公路低荷载桥梁实现清零,一、二级危险边坡当年处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85%以上;到2027年,山区五县“四好农村路”覆盖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备、内通外畅的农村公路网,力争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县至少建成3条具有山区特色的美丽农村路,带动沿线景观提升、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共同富裕。

二、重点任务

结合我市山区五县农村公路发展实际,按照“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兴一地业、富一方民”的理念,实施山区五县“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2023-2027)4000公里,其中新改建农村公路1478公里,实施养护工程2522公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山区特色的美丽农村路。

(一)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

1.实施重要节点通达水平提升行动。聚焦交通流量、功能衔接、产业融合等关键要素,按照三级以上公路技术等级标准实施,2023-2025年计划建成项目31个、建设里程271.6公里,新增8个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2026-2027年,计划建成项目9个、建设里程52.6公里。

2.实施建制村等级公路提升行动。根据《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浙交〔2021〕77号),以人口聚集、产业聚集的行政村为优先,加快山区农村公路路面、边沟等设施的提升改造,山区无法改建为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可适当降低到5米,或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巡护道共建,开辟第二通道,形成交通微循环。2023-2025年,新增40个以上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基本解决“通而不畅”问题;2026-2027年新增20个以上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达水平。

(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3.实施农村公路差等路“动态清零”行动。结合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通过日常小修保养和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实施,在年度“县乡道6%、村道5%”路面维修实施比例的基础上加大差等路消除力度,提升中等以上路况比例,常态化保障农村公路“序化、洁化、美化”,提升路况水平。2023-2025年计划实施山区五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495公里,其中动态清零1000公里以上差等路;到2027年累计实施养护工程2522公里。

4.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提升行动。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三级“路长制”,全面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推广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数字化改革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旧桥(隧)改造实施力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穿村镇及急弯陡坡路段完善路灯等照明设施。到2025年,山区五县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病隧发现一座、处治一座,一、二级公路低荷载桥梁实现清零,一、二级危险边坡当年处置率100%,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达到全覆盖,实现“出险及时报、损毁及时修、资金及时到”;到2027年,有序推进低荷载桥梁分类处置,逐步改造承载能力不足、存在结构缺陷及其他适应性不足桥梁,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三)打造美丽农村路

5.实施特色美丽农村路创建行动。按照《美丽农村路建设指导手册》要求,将生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全过程,盘活沿线闲置土地资源,串联“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畅安舒美绿”,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设施美”“环境美”“管养美”“服务美”“共享美”特征的美丽农村路。到2025年,形成“一县一路”典型样板,将“四好农村路”打造成为自然生态、安全畅通、舒适美丽的山区共富走廊。到2027年,每县至少建成3条“路景产人”融合发展的美丽农村路,积极争创省级和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

6. 实施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按照《温州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导则》要求,围绕和美乡村建设、乡村连片提升、未来乡村打造等工作,开展沿线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路域环境。到2025年,山区五县至少整治提升30条以上、超400公里的农村公路,有条件的区域,可整体设计、成片提升;到2027年,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积极打造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等相融合的精品线路。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互看互比机制。定期举办 “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互比互看”现场会,通过 “比蓝图、看决心;比进度、看举措;比成效、看现场”,对标先进、查补短板,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并按月度进行通报、按年度开展督查,营造“比学赶超、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清单推进机制。建立任务分解清单及山区五县重要县乡道建设项目攻坚清单,细化目标、细化任务、细化责任,把握时序以挂图作战推进具体工程实施。按照“建一个、成一个、带一片”的要求,制定项目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举措、完成时限,清单化推进各项工程高效落地。

(三)建立鼓励参与机制。鼓励在村规民约中提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要求,依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村民参与工程建设,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村民共同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让更多低收入农户群体就地就近就业。

(四)建立长效管养机制。要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为目标,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探索引入市场化运行模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浙交强省办〔2021〕14号)推广乡村道专管员等做法,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厘清县乡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保障模式。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专业企业、乡贤有序参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养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山区五县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和任务,特别是在推进和美乡村“一县一带一片”建设过程中,要同步实施农村公路项目。

(二)强化资金支撑。各县要切实履行农村公路主投责任,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奖补资金,加强资金兜底保障;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成功的,地方财政按不少于市级奖补额度的资金给予奖励。重点运用好“国企平台融资、乡贤捐助”等渠道,鼓励以“交通+”模式,加强农村公路经营性配套设施建设,争取申报农业、旅游等专项债和政策性信贷资金支持。

(三)强化用地保障。发挥交通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和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先行引领作用,支持连接产业发展主平台、连接对外高能级综合交通门户、连接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解决乡镇通三级路的县道项目列入省山区海岛县公路高质量发展项目,争取国家、省用地指标保障。加强综合交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在安排流量空间指标时要充分向农村公路项目倾斜,充分保障山区五县重要县乡道建设项目用地。

(四)强化督导考核。强化阳光公路、廉政公路建设,利用巡察督导、明察暗访、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监督,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加强市对县督考,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结果应用于“四好农村路”年度考核评价,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主体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属地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宣传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实际成效,组织媒体专题报道典型案例,增强“四好农村路”的社会认知度,全面提升山区五县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3温政办79关于印发实施新时代“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高质量助推山区五县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