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3-00176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交〔2023〕3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经区管委会资规住建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
为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全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组织编制了《温州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实践应用中积极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7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行政执法队、市公运中心,市交发集团。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印发
20230707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 提升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