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0-0020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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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瑞安市322国道K55+300和228国道K4076+100瑞安方向的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322国道K55+300超限运输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228国道K4076+100瑞安方向超限运输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单向检测,以上检测执法点设施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为合格。 二、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 三、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在322国道K55+300和228国道K4076+100路段,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 四、处理地点 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卸货地址:322国道瑞安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处理地点:322国道瑞安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瑞安市马屿镇江东村322国道K23+700)。联系方式:0577—65795219;0577-65795221。 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请主动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短信、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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