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0-0024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交〔2020〕10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长途客运班线运力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长途客运班线运力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集中开展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0〕114号)、《温州市客运安全生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温交〔2020〕6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客运安全生产部署,加快推进客运市场结构性调整,现制定温州市长途客运班线运力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符合市际及以上包车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其在营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车、57座及以上客运班车、卧铺客运班车等有效运力可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
有效运力的确认:无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且班线客运经营权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均在有效期内。
二、实施原则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考虑包车客运行业发展,有效合理配置包车运力资源,并结合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合理确定调整转化市际包车运力数量。原则上按照班线客运经营权实有数1:1比例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相应班线客运经营权予以注销,且今后不得新增该班线运力。
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的,投入的车辆类型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座位数在55座以下,且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
三、实施步骤
(一)审核确认。经营企业向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经同意盖章后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条件进行复核。
(二)公示公告。审核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公告期限10天。
(三)许可办理。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办理原客运班线经营权注销手续后,给予办理市际包车经营许可。
(四)服务考核。调整后的市际包车实行服务质量承诺规范经营,如有违反服务质量承诺的,取消其包车经营权。在一年经营期限内,企业信用考核和安全目标考核优良、车辆未发生超范围经营行为和较大影响服务质量投诉的,可按许可程序调整为省际包车。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使用年限8年以上客车、57座及以上客车、卧铺客车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车辆检测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强化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二)优化运力配置。各县(市、区)应充分调研包车客运市场的现状,优化完善旅游运输资源配置。同时,结合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快引导三大重点整治车辆退出客运市场。
(三)提升品质服务。各县(市、区)要推进运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自主权,鼓励旅游包车企业规模化经营,打造一批品牌化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附件:温州市长途客运班线运力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申请报告
附件
温州市长途客运班线运力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申请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温州市长途客运班线运力调整转化为市际包车运力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公司现申请以下长途客运班线运力调整转换为市际包车运力,并承诺上报数据真实有效。
调整转化运力明细表
序号 | 车牌号 | 线路名称(起讫点) | 经营权到期时间 | 车辆类型 | 座位数(座/卧) | 车辆使用年限(年) | 是否180天正常营运(是/否) |
1 | 浙C***** | 温州-** | 2022/3/17 | 大型卧铺客车 | 36 | 8 | 是 |
申请企业(盖章):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意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