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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重要事务的督查督办和公文处理督办;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文秘、会务、新闻宣传、信访、档案、保密、年度考核、政务公开和财务预算、审计、固定资产管理、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综合治理;负责审核中心科研项目;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外事管理、老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和最美行业建设等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路工程科。承担公路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办理公路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牵头制定年度交通建设工程监督工作计划;参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竣(交)工验收和标准化建设;牵头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受理公路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公路工程信用评价、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及生态环保工作等;负责公路工程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运工程科。承担水运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办理水运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参与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竣(交)工验收和标准化建设;受理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水运工程信用评价、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及生态环保工作等;负责水运工程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轨道工程科。承担轨道交通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监管、质量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办理轨道交通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负责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受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负责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轨道交通工程信用评价、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及生态环保工作等;负责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科。承担交通建设工程主管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落实维稳安保工作;受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视频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活动;协助做好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造价科。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审查与备案;调查和发布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受理合同履约投诉举报,协助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协助做好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试验检测科。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受理试验检测行业投诉举报、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工作;负责全市试验检测行业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负责检测设备管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程监理科。承担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牵头负责中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工作机制;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普法宣传;牵头负责生态环保工作;受理监理行业投诉举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做好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招投标管理科。承担市本级交通建设工程和相关水运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具体负责招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监督等事项;受理招投标投诉、举报(信访);牵头负责招投标预警信息核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机制;协助做好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