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1-0034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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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温州市境内绕西南高速和甬莞高速(灵昆至苍南段)差异化收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地块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市境内绕西南高速和甬莞高速(灵昆至苍南段)差异化收费 2、概况:拟对行经绕西南高速(里程约56公里),且使用ETC的浙C牌照一类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核载不大于9人)实行通行费9折优惠。对行经甬莞高速灵昆至苍南段(里程约95公里),且使用ETC的所有车辆实行8折优惠。 3、高速路段:(1)绕西南高速(起止S10,K84+642至K140+511,自西向东行经的收费站):三溪互通-潘桥互通-陶山互通-荆谷互通-万全互通-江溪互通-万全枢纽-阁巷互通;(2)甬莞高速灵昆至苍南段(自北向南行经的收费站):灵昆互通-机场互通-金海湖互通-瑞安东互通-阁巷枢纽-鳌江互通-龙港互通-钱库互通-龙沙互通-马站互通。 二、评估主体单位 评估主体: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三、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蓝江软件园B幢4008室 联系方式:0577-86577208(蔡女士) 邮箱:zjknfp@126.com 备注:温州市境内绕西南高速和甬莞高速(灵昆至苍南段)差异化收费 四、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温州市全体市民及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该决策持何种态度; (2)您对该决策的主要意见、建议; (3)您认为该决策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您对该决策的社会维稳措施的意见、建议; (5)对该决策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注: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五、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子问卷(扫下方二维码)、电话等方式将建议及意见反馈给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问卷二维码 公示发布单位: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示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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