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1-0024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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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函〔2020〕16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为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现就拟调整市区纯电动新能源小型货车上牌政策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 调整内容 取消鹿城、龙湾、瓯海三区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新增纯电动新能源小型货车上路额度单竞投,予以直接上牌。 二、 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 三、 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温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 系 人:蔡后琮 联系电话:0577—88609975 邮 箱:365900779@qq.com 地 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403室(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155号) 邮 编:325000 温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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