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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纠正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性垄断行为

发布日期:2022-11-11 10: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初,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14年9月,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晋中市城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有关事宜,形成《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题会议纪要》([2014]33号),指定山西恒龙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此外,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大厅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了施工图审查备案条件,限制了外地施工图审查机构与本地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公平竞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向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指出了上述问题,此后,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于2018年4月分别发布《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山西恒龙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承揽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的通知》(市建函[2018]99号)和《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施工图审查备案办理时限的通知》(市建函[2018]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