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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纠正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性垄断行为

发布日期:2022-11-11 10: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根据举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17年5月不动产登记体制改革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于2018年1月向该局各分局、各县国土资源局和该局事业单位下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的上述规定剥夺了委托土地测绘、房产测绘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排除和限制了具备不动产测绘资质机构在土地测绘、房产测绘市场的相互竞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018年4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其责令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纠正相关行为,督促整改,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