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2-00275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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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和《2021年法治温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行政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领导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党员活动等载体开展学法用法。二是推进依法科学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提高目录编制的科学性。印发《温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合同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核13份。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5名,成立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聚政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在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应对、信息公开审查等方面发挥参谋作用。五是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在“温州交通”公众号开辟《以案释法 护航百年》专栏,发布典型案例18期。 (二)执法整治工作圆满收官。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标“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5方面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治理。一是抓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队长一线抓,市县两级都成立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计划,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站位抓牢抓实抓细。局整治办对照三张清单,压实整治工作责任,坚持一周一报制度,发布工作动态17期,发放督查整改通知书4份。二是抓问题查摆。坚持“开门搞整治”,组织开展“执法为民大讨论”、执法人员自我剖析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交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建议和意见,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在温州交通公众号发布专项整治行动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596份。全市累计排查问题128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33个。三是抓问题销号。建立浙政钉全市交通运输整治工作群,每周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总报送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度,做到问题销号率100%。四是抓执法为民。出租车失物招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取得良好反响;矛盾调解中心推出“预约在线调解”功能,实现调解效率提升20%,成功率提升15%。全市基层执法站所均已配置医疗救助、餐具、饮水机、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五是抓队伍建设。整治期间,全市共开展法治学习讲堂24次,诉讼案件旁听7次,交通执法培训课12堂,累计培训人员741人次。开展案卷评查942件,出台制度54项。六是抓宣传氛围。中国交通报、交通运输部官微以“温州交通执法领域问题查摆整改有的放矢”专门宣传温州交通执法整治。同时通过出租汽车顶灯LED屏等载体,播放“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打造人民满意交通”等标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一是着力做好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建设“一流队伍、一流管理”的目标要求,组织召开全市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印发温州《实施方案》,完成全市基层站所布局“一张图”绘制,并开展两年详细建设方案编制。2个省级示范站点完成创建并通过省交通运输厅验收,高速三大队一中队以“整体智治”为主题,打造“高速服务区智治工程”;公运三大队以“四个中心一体化”为主题,致力于瓯江口中队综合执法培育中心建设。全市共完成11个规范化站所创建,市本级完成所有基层站所标志等外观建设。二是着力推进行政处罚办案质量提升。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案卷集中评查,评查结果通报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高频问题,编制《常见错误案例本》,下发给每一个处罚窗口办案人员,避免“一错再错”。市交通执法队推出处罚案件“审办分离”模式改革,打破审核人员审核业务的队属关系,建立统一的在线法制审核人员库,实现审核人员力量的共享,从“自己审”到“交叉审”,实现统一审、共享审、线上审。 (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成效显著。一是超限治理取得实效。将治超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全市新建非现车道46条,查处超限车辆7895辆、非现案件3042件,罚款6146万元。温州普通公路超限率降至2.74%,与2020年12月相比下降了14.9个百分点;高速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05%,基本实现高速公路“零超限”;“百吨王”数量从2020年12月的939辆次下降至16辆次,查处率达到87.5%。二是道路运输整治重拳出击。强势开展客运市场、瓶装液化气、常压液体危货罐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网约车平台、租赁客车、市区道路客车非法载货及货车闯禁区行为、出租车车容车貌等10项专项整治,持续形成立体打击态势。铁腕推进“两外”车辆查处,实施精准打击,让“两外”车辆在温州寸步难行。查处道路客运案件1133起,危货案件352起,驾培案件494起。创新推动出租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对扣满信用考核分的驾驶员锁司机卡,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水路运输整治动真碰硬。对非法码头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要求,全市44个非法码头提前1个月全部销号,共拆除违法装卸作业设备(吊机、输送带)43座、水工建筑8座、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17个,累计退出岸线2300多米。全市查处非法港口经营和水路运输类案件49个,处罚金额156.75万元。开展港口普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81人次,开展执法检查855次,危货企业239家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51个,整改率100%。开展航政执法大检查,共巡查航道6012公里,检查船舶412艘次,检查涉航工程数259家次。 (五)数智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案卷质量在线评查项目被省交通运输厅列为数智执法试点场景,由我局试点建设。结合《浙江省一般程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我局从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文书制作六方面梳理出62项案卷问题智能评查清单,应用到法制审核和案卷归档两个节点进行辅助审核,并对一些比较“浅显”的问题在办案中进行风险预警。通过对所有案卷的智能评查,分析质量问题,从抽样审到全域审,实现案卷动态测评和排名,加强法制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同时,我局制定了《“互联网+交通综合执法”示范区建设方案》,7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部完成。其中,出租车矛盾调解中心,开辟远程沟通空间,让司乘双方不限时间地点充分沟通,成为解决出租车司乘矛盾的一种新载体、新模式,更好地推动交通执法向“合法、合理、合情”的柔性执法转变。自2021年9月正式投入应用以来,已累计调解出租车投诉纠纷47件。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法治交通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尚存差距。2021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并发生复议纠错案件,依法行政仍需努力。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还需加强。执法创新能力不足、基层执法人员“老龄化”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亟须建立长效机制破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逐一分解,与其他目标考核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委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及时调度解决有关问题。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全体开展相关主题学习,全年开展领导集体学法4次。本年度没有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被问责的情况发生。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着眼大局、服务全局,咬定法治交通建设目标,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制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的重要作用,切实形成监督合力。重点是强化风险预警,加强动态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监督;拓展监督渠道,加强群众监督。 (二)强化执法规范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是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抓队伍正风肃纪;加强执法业务互学互比,提高执法能力;按照“一站所一方案”的要求推进完成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执法基本功;建立法审人员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法治素养。 (三)强化执法为民。把服务群众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更加注重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进一步拓展出租车矛盾调解平台的业务领域,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析高频投诉事项和问题,收集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找准症结,提出长效治理举措。 (四)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八五”普法年度普法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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