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3-000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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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EC-DL133-01 项目名称: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含法律咨询)和投资人招标代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80000元 最高限价(元):48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80000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特许经营协议(合同)签订之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营性投资人 或 PPP 项目社会投资人) 或实施方案编制、评估或招标代理业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律咨询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法律服务机构。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温州市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招标文件。 售价(元):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温州市交通运输局20楼201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温州市交通运输局20楼202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综合交通前期管理中心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温州市交通运输局20楼201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60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五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饶大造 联系电话:0577-88895785/15988783447 3.采购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86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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