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3-0032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件注销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3 16: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以下网约车使用年限已达到8年,现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