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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6 16: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1、电子邮箱:969280231@qq.com;

2、联系人:许雨茜,联系电话:18968167161;

3、联系地址:温州市高新大厦16楼1605室;

4、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附件一:《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附件二: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