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综合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推进空、铁、轨、陆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行业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协调春运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承担信用交通建设工作。承担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