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客运公交处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邮编:325000,联系电话:88609973、88926307。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5日 申请编号 | 申请内容 | 申报企业 | 浙温交许〔2024〕3015045 | 温州市龙湾区联运有限公司标志牌号0350867、0350361、0350084、0350794、0350004、0350759、0350756、0350083、0350082、0350085、0350081、0350005、0350758、0350760、0350757、0350211、0350210、0350002、0350209、0350208、0350207、0350206、0350205、0350204、0350203、0350202、0350201、0350003、0350200、0350199、0350198、0350197、0350196、0350195、0350144、0350145、0350146、0350230、0350339、0350342、0350340、0350341、0350343四十三块标志牌处置与温州市龙湾鸿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其他不变。 | 温州市龙湾鸿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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