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4-0035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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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竞争性磋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现就浙交巡0902执法艇维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简介: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施工能力及具备相关的人员、设备等。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1月20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三、报名材料: 有意报名单位请携带项目报价单(原件,含分部分项报价表,报价金额不可超过本次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不予接受)、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者打印件)等项目投标文件,上述报名资料(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指定地点。 四、选定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由我队内部磋商小组进行分别磋商,磋商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 五、报名事宜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7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方式,以资料接收时间先后顺序,取前3家进入磋商,如果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次采购公告自动作废。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月湖小区16幢港航执法一大队。 3.联系方式:黄先生 0577-61610699。 六、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将必要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七、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3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月湖小区16幢港航执法一大队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发布。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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