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4-0037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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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竞争性磋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就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运营期间安全评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简介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具有具备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业经历2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五)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市域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评估类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六)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能力及相关从业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 有意报名单位请提供项目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原件,报价金额不可超过本次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不予接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项目业绩(复印件)等项目投标文件,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报名地点。 四、选定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由我局内部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拟确定中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如果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投标单位少于2家,则本次采购公告自动作废。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2206办公室。 (三)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王女士,0577-88620527。 六、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将必要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并进行密封。 七、项目开标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开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发布。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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