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客运公交处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邮编:325000,联系电话:88609973、88926307。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8日 申请编号 | 申请内容 | 申报企业 | 浙温交备〔2024〕3016433 | 省际包车标志牌号0350095车牌号浙C.68637、标志牌号0350091车牌号浙C.59092、标志牌号0350094车牌号浙C.72782、标志牌号0350093车牌号浙C.59422、标志牌号0350092车牌号浙C.35691、标志牌号0350090车牌号浙C.37861、标志牌号0350087车牌号浙C.38283、标志牌号0350089车牌号浙C.38337、标志牌号0350096车牌号浙C.50038、标志牌号0350086车牌号浙C.77827、标志牌号0350088车牌号浙C.52868 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 温州中旅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浙温交许〔2024〕3016462 | 省际包车标志牌号0350099车牌号浙C.39023、标志牌号0350100车牌号浙C.39805、标志牌号0350098车牌号浙C.73897、标志牌号0350097车牌号浙C.68317 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 温州市瓯海东方客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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