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4-0043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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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充分调动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更好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建立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客运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机制(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自瑞、卜寒阳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503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620办公室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960202;88603705 电子邮箱:sfgwjgc@sina.com;coldsun77@126.com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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