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客运公交处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邮编:325000,联系电话:88609973、88926307。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9日 申请编号 | 申请内容 | 申报企业 | 浙温交许〔2024〕3017130 | 省际包车标志牌号0350101车牌号浙C.21460、标志牌号0350112车牌号浙C.79527、标志牌号0350107车牌号浙C.21080、标志牌号0350116车牌号浙C.75306、标志牌号0350114车牌号浙C.64692、标志牌号0350105车牌号浙C.58061、标志牌号0350113车牌号浙C.38833、标志牌号0350103车牌号浙C.68681、标志牌号0350120车牌号浙C.38876、标志牌号0350117车牌号浙C.36689、标志牌号0350106车牌号浙C.21070、标志牌号0350123车牌号浙C.59397、标志牌号0350111车牌号浙C.71187、标志牌号0350118车牌号浙C.75997、标志牌号0350115车牌号浙C.28861、标志牌号0350104车牌号浙C.21017、标志牌号0350102车牌号浙C.56160、标志牌号0350110车牌号浙C.36680、标志牌号0350119车牌号浙C.71512、标志牌号0350108车牌号浙C.53992、标志牌号0350109车牌号浙C.60760 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 温州交运集团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