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将有关许可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 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7天,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10日)。 联系地址:温州交通运输局(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高新大厦),邮编:325000,联系电话: 88926377、88860380,传真:88926378。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5月31日 序号 | 申请企业 | 申请事项 | 基本情况 | 拟处理意见 | 1 | 温州市嘉为物流有限公司 | 新增运力 | 温州市嘉为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秀云,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龙湾区永市中街道永定路1188号万达商业广场2幢1402室,危货经营范围:第3类、危险废物。现申请新增危货车辆5辆。经核查,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新增运力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 | 拟同意新增。 | 2 | 乐清市正达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新增运力、新增停车场地 | 乐清市正达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燎原。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千帆西路277号金茂商务广场B号楼1701室,危货经营范围:2.1项、2.2项、第3类、4.1项、第8类、第9类。现申请新增危货停车场。停车场位于:雁荡镇石件头村高速出口处。经核查,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新增停车场地相关规定,符合许可条件。 同时,因发展需要,申请增加危货车辆32辆。经核查,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符合许可条件。 | 拟同意许可、 拟同意新增。 | 3 | 乐清宏安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新增运力 | 乐清宏安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春存,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民丰路158号A幢202室,危货经营范围:2.1项、2.2项、第3类、第9类、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现申请新增危货车辆8辆。经核查,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新增运力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 | 拟同意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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