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将温州铁路南站周边用于交通运输领域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设置地点(站点名称)
区县
监控类型
1
东站房周边
17W平台南
瓯海
交通运输公路与运输执法监管
2
17S1号进站口
3
温州铁路南站接客通道6
4
西站房周边
W21-西广场高架进站平台北1
5
W21-西广场桥下北1(违)
6
西广场网约车上客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