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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5-0005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2-1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树立法治理念、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履职、提高执法质效、依法化解矛盾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提升法制保障水平。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制度。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知识产权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制度。开展“法润交通,你我同行”系列普法活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法治扎根工地等不同主题,在春节、清明和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各式普法活动,组织基层站所开放日、送法上门等活动172次。二是落实交通行业管理立法工作任务。以轨道交通行业管理为重点,谋划立法项目,推动行业管理有法可依。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与温州大学和市铁投集团建立联动机制,多次组织立法座谈会,广集需求建议,草拟《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三是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修订出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注重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切实发挥机关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先后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累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不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清理公竞所涉政策措施72件。累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承办市政府其他文件5件,机关合同36件,公竞所涉政策措施19件,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二)以体制改革创新为抓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体制改革落地生效。根据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报告的任务要求,紧扣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和“强城行动”的要求,聚焦大局所需、行业所急、群众所呼、未来所向,制定行业改革任务清单,梳理76项改革任务。二是推动市场法制机制构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工作任务,推动优化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交通物流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和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专项行动”纳入温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无忧”诚信生态打造驾培行业更优营商环境等10项典型案例申报全市优秀案例。同时,常态化组织《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三是推动处罚事后监管提质。不断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运行模式,加强“线上指导、线下代跑”服务,灵活利用办案窗口协助当事人收集信用修复材料,帮助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2024年共办理信用修复291件,帮助150余家企业重回信用赛道。针对重点监管领域与涉企高频等20个案由不断完善涉企合规指导,协助省厅草拟全领域《行政合规建议书》样本25个(其中:在我市试点的超限运输《行政合规建议书》已经嵌入浙江省行政处罚系统全省推广),初步形成“处罚、指导、修复”三位一体的涉企监督服务模式。

(三)以执法基础夯实为抓手,加快执法能力培育。2024年是温州交通执法“规范提升年”,全市执法队伍共查处违法案件1.49万件,罚没金额6282万元(其中市本级查处违法案件5680件,罚没金额1610万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032件,同比增长56%,轻微免罚案件3118件,同比增长8.1%,案件覆盖案由达177种,非现场执法率达75.1%,均创历史新高。一是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素养。制发《温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4年度干部培训教育计划表》,每季开展全员轮训,每周实施“一操一会一评”,操练队伍、凝聚思想、推动工作,相关做法得到全省推广。加快“专业执法+综合执法”人才培养,实行顶岗跟岗学习制度,2024年累计轮岗60余人次,队伍融合度不断提升。制定优秀干部动态管理的暂行办法,按照“季动态、年归零”原则,逐步建立“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优秀干部库,通过先进示范,撬动全队各项工作积极性。二是维护运输市场运行秩序。开展网约车平台源头治理,查处平台未按规定上传信息数位列全省第一,共清退无证车辆5082辆、驾驶员1402人,引导无证车辆、人员合规转化200起,作出全省唯一一起网约车平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和网约车“零口供”处罚案件。严厉查处违法超限,充分运用科技治超、路警联合、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普通公路违法超限率压降至1.3%以下,车货总质量75吨及以上严重超限数量同比下降40%以上。强化港航执法管理,港航案件处罚数居全省(沿海地区)第二,非现执法率同比提升230%。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比例排名第一。三是提升执法行业覆盖范围。推动未备案维修企业全覆盖检查,指导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优化推广行业自律规范3条,完成摩托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全覆盖检查,查处机动车维修案件209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案件903起。巩固“市级先导、市县联动”的格局,全市共办理交通工程案件134起,执法效能全省第一,发布《工程领域执法指导手册》。强化轨道执法管理,累计巡查里程超1500公里,发现并整改问题46处。查获轨道交通案件25起,执法效能全省第一,占全省58%。

(四)以数字赋能提质为抓手,提高交通执法质效。一是推动执法记录仪有效使用。承担全省交通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资源标准化、规范化统一监管的任务,依据《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监督细则》,构建“训查结合、标本兼治”的闭环管理体系,市交通执法队执法记录仪抽查使用率提升至100%,真正实现了从“被动使用”到“主动记录”的执法理念转变,规范化执法行为已全面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案卷评查数字化改革。依照《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对全市报送的100宗案卷开展质量评查,形成“一案一表”,明确错误原因,助力案卷中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推广交通运输案件智能评查,推动“智能评”应用率达99%以上,收集一线执法人员反馈的“智能评”规则的新增建议,持续优化“智能评”系统。三是推动执法效率持续提升。强化数据归集、优化预警规则,形成了入温客危APP,共推动企业隐患整改1873起。创新定点布控机制,实现路政监管与运政监管的业务互联,全市已有10个治超点位可以实现大客车定点布控的秒级应用。加快“数字路政”应用推广,完成“数字路政”项目招投标,推动全市路政巡查向掌上巡查转变,为实现综合巡查夯实基础。

(五)以“枫桥经验”践行为抓手,做优矛盾化解工作。一是聚力“枫桥式”执法站所创建”。根据全省创建方案,坚持全市统筹定方向,编制形成《温州“枫桥式”执法站所创建标准》,搭建了基层党建、规范执法、综合治理等六个维度24项指标。先后形成“小鸽调调”“三岗联动,温亭有我”“和塘心坊”等6个基层执法品牌。总结提炼出“走街、走心、走单”、“四交心”等工作法,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源头化解矛盾,提升服务质效。二是聚力“说理式”执法新模式。全力推进说理式执法工作,印发《关于推行增值化说理式执法的实施意见》,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全过程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加强事前释法、事中说理、罚后释疑,进一步寓服务于执法,将便民惠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将法治宣传引导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说理式执法工作纳入2024年县乡法治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培育清单、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法治环境专项小组重点工作清单和交通重点改革项目库。温州代表队获全省说理式执法比武团体优胜单位三等奖。三是聚力行政纠纷溯源化解。注重“行政纠纷+溯源调解”结合,以解决行政纠纷背后实质性问题为目标,构建行政纠纷“溯源化解”机制。如办理潘东升诉我局不予网约车行政许可案,通过解释网约车准入相关具体政策,寻找问题最优解,原告撤回起诉。畅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引流渠道,全年累计办理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未发生复议纠错或行政败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人员基础难以匹配执法需求。特别是本轮机构改革后,全岗位人手不足、业务骨干紧缺、后备力量短缺、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客观制约了执法工作开展。二是法治思维仍需强化。面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新业态、新情况的治理挑战,需提高灵活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问题能力,更需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和能力,并不断贯穿到决策和执政的全过程。

三、党政负责人履职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工作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及时调度解决有关问题。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并列入年度法治工作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实施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制度,持续推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全体开展相关法治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行政复议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领导集体学法4次。本年度没有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被问责的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着眼大局、服务全局,咬定法治交通建设目标,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聚焦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立法需求和实践问题,深入深化调研,推动《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出台;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要政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强化对各项行政决定的源头把关,有效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强化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按时提交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积极主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司法裁判,坚决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交通系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应诉能力。

(三)打造“升温提质工程”展示执法为民“新形象”。规范完善交通执法运行机制,制定出台交通执法工作导则。推动枫桥站所提质扩面,在现有“枫桥式”基层站所创建基础上,围绕“交通特点、温州味道”推动提质扩量,进一步探索执法服务创新,着力培养枫桥式执法队伍,推动行业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提升数字执法能力,研发应用移动端数字执法程序,优化“指挥调度+即时预警”机制。加强交通执法协作,推进与丽水等区域交通部门执法协作,形成跨区域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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