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浙江省港口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信用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浙交〔2022〕146号),港航中心开展了2024年下半年全省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近日,全市都已完成基础信息核对、评价结果校对、审核、公示等工作,信用评价结果已全部公布。
2024下半年全市参评水路运输企业有50家,其中AA级企业1家,A级34家,B级15家;港口企业85家,A级58家,B级26家,C级1家。
中心以省信用管理系统平台为依托,强化信用监管服务。畅通市级业务处室和县级管理部门两级信用工作渠道,督导做好航运、港口各业务条线信用系统平台应用,及时做好规定信息的录入与审核工作及问题的反馈。根据时间节点倒排时间,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严把水运、港口企业源头基础信息,落实数据归集、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公布等评价工作各环节。2024年中心总共对全市50家水运企业和85家港口经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评定(B级以上企业占99%),港航企业信用参评率实现全覆盖。
2025年中心将继续围绕信用评价等级, 强化行业分类监管保障基础。聚焦生态保护、安全信用城市的定位,高质量做好以做好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为指引的发展方向。结合省厅信用赋能交通强省建设要求,积极开展信用全方位、多角度行之有效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运信用建设氛围。以企业信用“诚信缺口”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对接管理单位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操作,鼓励企业通过自我纠错、加分等形式提高信用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