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5-0018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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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对仅行驶金丽温高速公路仰义互通至机场枢纽、甬莞高速公路灵昆互通至金海湖互通段,进出均在仰义、温州西、娄桥、温州南、瑶溪、机场西、机场、灵昆、金海湖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C牌照1类客车,通行费(含车次费)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5折收费,优惠政策实施时间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拟续期一年,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示期为6月25日至6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8072077961@163.com,并注明“温州市区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续期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温州市新三路16号温州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32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温州市区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续期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77-88860359(联系人:徐女士)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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