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5-0020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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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竞争性磋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就温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指导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简介: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 (1) 有意报名单位请携带项目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原件,报价金额不可超过本次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不予接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等项目投标文件,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指定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8时00分; 五、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2107; 六、时间:2025年7月17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23日18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接受现场报名形式,以资料接收时间先后顺序,取前5家进入磋商,如果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供应商少于2家,则本次采购公告自动作废。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竞争性磋商将于报名后视报名情况,另行告知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招标活动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质疑。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2107)。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2107;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112953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发布。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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