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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就2025年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估及技术咨询服务,全面摸清我市50家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深层次隐患和管理漏洞,帮助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
1.风险识别与评估: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对选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进行系统诊断和风险评估。
2.深入检查与诊断: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制度、记录、培训、演练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合规性与效益;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演练效果;从业人员资质、培训与行为管理;车辆及设施设备技术状况与维护管理等。
3.精准分析与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深入分析其产生原因、风险等级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提出具体、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风险管控措施。
4.成果交付与应用:为每家被检企业出具详实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汇总形成《温州市道路运输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综合分析报告》,提供技术咨询指导企业整改,并出具复检报告,为行业监管和企业整改提供决策支持。
本项目预算总额控制在15万以内。项目费用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所产生的安全评估费用、技术咨询费用、资料核查费用、数据分析费用、撰写报告费用以及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管理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包干使用。
三、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本次评估及技术咨询服务覆盖的50家道路运输重点监管企业从以下范围选取:“两客一危” 企业、曾被省市级考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规模较大的道路运输企业。其中,市本级40家,县市区10家(具体数量分配可由采购方根据实际监管需求在总50家内调整),最终名单由采购方统一制定并提供。
自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11月30日。
1.现场评估与技术咨询:对名单内每家被检企业进行不少于0.5个工作日的现场检查评估,同步提供针对性技术咨询。每家次现场工作需安排不少于2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见服务商资质要求)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应结合企业类型(维修、驾培、出租、“两客一危”)特点,聚焦其核心安全风险点进行检查。
2.评估深度: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系统诊断和风险评估及技术咨询。
3.工作要求:
(1)服务单位要切实教育相关员工,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如实、尽职做好本次评估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不得借机强迫企业建立业务关系,在工作安排上要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2)服务单位要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及技术咨询相关要求,重点对被评价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安全投入、风险管控等方面开展安全评估及技术咨询,进行风险普查,确定风险辨识范围和安全风险等级。
(3)服务单位要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的基础上,提供技术咨询方案,指导被评估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逐家确定专属技术咨询人员,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指导,协助各企业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4)服务单位完成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技术咨询后,应及时出具评估报告并对报告负责。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技术咨询建议(如:针对问题采取的措施和整改建议等)等内容。
(5)对现场评估过程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被评估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服务单位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如实向委托单位报告,并提供风险管控技术咨询建议。
(6)服务单位要通过现场验证复核整改情况,确保工作闭环,并形成复检报告。
4.进度要求:中标机构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检查清单模板等);在服务期内按计划完成现场评估;所有企业报告及总报告应在现场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给采购方审核,并通过专家验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终稿。
5.保密要求:服务商及其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所有企业信息、检查发现及报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与被评价对象无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安全生产评价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安全评价师等从业资格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我中心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供应商。
参选服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前递交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并在现场开标时派人到场。响应文件需包括单位资质和有类似项目业绩、人员安排和资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报价等相关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提供上述文件的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2.提供3个安全评价类项目业绩,以项目合同原件为准;
3.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及其资历证明;
4.提供一份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实施步骤、评估体系、技术咨询服务流程等相关内容;
5.提供一份详细的项目报价清单,明确单价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废标;
6.如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比选服务单位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提到资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7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710室,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7-8860883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5年8月22日;
2.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6楼会议室;
3.本次采购原则上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比选结果另行通知。
1.服务单位参加项目比选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结果经公示后,7天内签订项目合同。
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