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5-0022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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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集装箱海铁联运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交〔2024〕39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组成考核组对温州港集团、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集装箱海铁联运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考核要求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集装箱海铁联运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交〔2024〕39号),涉及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一)在温州港完成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按照实际到发的集装箱数量给予资金奖补,省内站点与温州港的集装箱海铁联运每标箱重箱(40英尺大柜按2个标箱,下同)奖补450元(以铁路货物运单为依据);集装箱海铁联运中涉及温州港内水水短驳业务的,每标箱重箱再奖补450元(以乐清湾转船清单为依据)。具体奖补金额按实际完成的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量进行奖补。 (二)省外站点与温州港的集装箱海铁联运每标箱重箱奖补900元;其中上饶到温州港的集装箱海铁联运在享受省外站点奖补基础上再奖补625元/标箱(均以铁路货物运单为依据,不重复享受省内450元/标箱重箱补助),集装箱海铁联运中涉及温州港内水水短驳业务的,每标箱重箱再奖补450元(以乐清湾转船清单为依据)。具体奖补金额按实际完成的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量进行奖补。 二、核对情况 (一)2024年温州港海铁联运实际到发的集装箱数量。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清湾公司铁路货运运单及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海铁联运涉及的生产业务协调管理平台数据,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港铁路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合并成立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温州港海铁联运实际到发的集装箱数量为10,648标箱重箱,经第三方核查单位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核定数量为10,648标箱重箱。 (二)2024年温州港内水水短驳业务的集装箱数量。根据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集装箱清单(即乐清湾转船清单),温州港集团申报的2024年完成海铁联运中涉及温州港内水水短驳业务的集装箱数量为10,648标箱重箱,经第三方核查单位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核对,调减拖车14标箱重箱,核定数量为10,634标箱重箱。 三、考核结果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集装箱海铁联运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交〔2024〕39号),对应奖补金额9,699,300.00元。 联系人:董伟,电话:89591839。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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