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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9/2023-00398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交〔2023〕78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CC17-2023-0003 阅读版本
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25日

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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