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9/2025-0003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背景
城市公共汽电车是为社会公众提供的最基本出行方式之一,是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普遍服务和民生工程。2017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部门陆续废止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目前我市尚未制定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则,各县(市、区)公交企业自行出台公共汽电车乘坐须知、安全文明乘车告知书等来提醒乘客有序乘车,存在内容不完善、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维护我市公共汽电车乘车秩序,规范乘车行为,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有必要出台全市统一的公交乘坐规则。
二、制定依据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借鉴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做法,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公交行业发展变化、公共安全形势需求,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公交企业及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温州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三、主要内容
《规则》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乘车秩序、票务服务、安全管理、违规处理及其他等五方面十八条内容,具体如下:
(一)关于规则适用范围。统一了温州市域范围内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则,凡是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乘坐公共汽电车的乘客,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乘车秩序方面。《规则》第三至第五条及第十二条详细规定了乘客应当遵循的乘车行为准则及避免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旨在倡导文明乘车,自觉维护良好的乘坐秩序与乘车环境。
(三)票务服务方面。《规则》第六至八条对温州市公共汽电车票务管理规定进行了说明。同时允许成年乘客可免费带领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乘车。
(四)安全管理方面。《规则》第九至十一条主要对乘车时需配合安全检查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禁止携带五大类违禁品上车;第十三条内容详细罗列了被严格禁止的、可能妨碍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五)违规处理及其他。
四、政策特色
《规则》充分参考其他城市相关经验,结合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变化,对乘客安全文明乘车行为提出新要求。主要有:
一是对乘客文明安全乘车提出相关要求。提倡尊老爱幼、相互礼让的社会风气,鼓励乘客主动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并列出了多项避免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旨在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
二是儿童优惠乘坐公共汽电车新标准。将儿童搭乘公交免费身高线从1.2米提高到1.3米,并且结合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不限制成年乘客携带免费儿童的人数。
三是禁止携带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工具(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及上述各类电动车电池)。由于这一类代步工具,除了容易在站台、车厢内磕碰到其他乘客以外,其附带的电池容量大,也容易引起冒烟、着火、爆炸。一旦发生冒烟、着火、爆炸等事件,极易引起市民恐慌,甚至出现各类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情况。因此,出于安全考虑,禁止乘客携带各类电动代步工具搭乘公共汽电车。
四是鼓励和倡导乘客参与监督。鼓励乘客对驾驶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营运服务进行监督,并提供了投诉渠道,同时倡导乘客主动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施行时间
《规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保禄
联系电话:0577-88868370